在全面依法治国伟大实践中作出新贡献
——法学法律界专家学者畅谈推动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
新华社记者王茜
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日前召开法学法律界专家座谈会,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与会法学法律界专家学者纷纷发言,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加快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畅谈体会。大家表示要自觉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践行者、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发展者、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的推动者、高素质法治人才的培养者,在全面依法治国伟大实践中创造新业绩、作出新贡献。
党的领导:法治中国的根本保障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深刻指出了成立委员会的战略考量,对全面依法治国作出新的重大部署,明确提出了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卞建林表示,这是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依法治国重要经验的全面总结和理论升华,既有顶层设计,又体现具体举措,是一个有机统一的完整体系。
“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的成立,有利于加强党中央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集中统一领导;有利于统筹推进各方力量资源,解决当前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西北政法大学教授杨宗科说。
“法律具有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要在法治的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张文显表示,坚持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是实现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的根本保障;党领导法治,具体体现为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马怀德认为,党的十八大以来,短短六年时间,在党的领导下,大家齐心合力啃硬骨头、涉险滩、闯难关,做成了想了很多年讲了很多年而没有做成的事情,法治建设取得了丰硕成果。
中国共产党引领着中国朝着既定的方向笃定前行。“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上,我们还要继续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集中统一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西南政法大学教授付子堂说。
全面依法治国:要“良法善治”
“世界上有各种模式的法治,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中国共产党鲜明地提出‘良法善治’的法治模式。”张文显说。
为了实现良法善治,中国人民大学教授王利明提出,在法治建设中要强调规划先行,做好法治建设规划,就是做好顶层设计,举旗帜、定方向、设目标。制定好法治建设规划,可以一张蓝图绘到底,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指明前进的方向。
有“良法”,便要“奉法”。张文显建议,全党和全国人民要坚定不移走奉法强国之路,更好发挥法治对经济发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会公正、生态良好、国泰民安的引领和规范作用。
法治能有效控制公权力的滥用。中央党校教授胡建淼表示,将公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公民合法的人身权和财产权才能得到有效保障。
有“良法”更要“善治”。武汉大学教授周叶中认为,要健全完善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约束机制,紧紧抓住党员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教育引导基层党员增强法治观念、法治为民意识,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中央党校教授卓泽渊提出,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彻到立法工作之中,使法律成为良法,使法律实施成为体现核心价值观的实际行动,使法治成为善治。
立德树人:提高法治人才培养水平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黄进认为,培养造就一批熟悉和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卓越法治人才,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保障。
华东政法大学教授叶青分析认为,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法治人才队伍高度重视,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再次提出,“要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和法治人才培养”,重申“更好发挥法学教育基础性、先导性作用”,明确目标是实现立法、执法、司法工作者“五个过硬”。
“这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战略的坚定决心,对全国法治工作队伍的热切厚望和对法学院校的殷切期待。”叶青认为,“高素质的法治人才不仅需要广博的通识知识,更加需要从事法律行业所需要的专业知识,还必须具有将理论运用到实践中的能力,即将‘纸面的法变成生活的法’的能力。”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王轶也认为,“我们应当在广泛吸收借鉴域外有益经验的基础上,推动形成中国特色、世界一流的法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
清华大学教授申卫星表示,作为法学院的管理者和教师,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和法治人才培养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
“全面依法治国离不开德才兼备的法治工作队伍,全国各法律院校都有担负起培养优秀的法治人才的重任,除了确保基础课程之外,还要强调学生实践能力。”北京大学教授潘剑锋这样认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