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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无处不在,大学生应留意莫向非法组织借贷

2017-09-13 20:55:13 来源:正义与法制网 浏览:3132

发布时间: 2017-09-13 08:52:31  |  来源: 北京晨报  |  作者: 颜斐

开学季检察官提醒大学生防骗

又是一年开学季,一些针对大学生的违法犯罪活动悄然增加。北京晨报记者昨天获悉,朝阳区人民检察院梳理近一年办理的刑事案件发现,一些犯罪分子瞄准在校大学生,以介绍兼职、借款等为名实施诈骗或骗色。其中,一家公司以高薪招聘模特为由,骗取40余名学生共计9.8万余元。

提醒1高薪兼职需提高警惕

2016年9月,就读于北京市某大学的阎某在网上看到一则中介发布的招聘广告,称为某知名品牌网店招聘服装模特,拍摄24场,酬金43200元。阎某见工作时间灵活,报酬丰厚,适合课余时间做兼职,便向该中介的邮箱投递了电子简历。

几天后,阎某接到电话,通知她到公司面试。阎某不仅顺利通过公司面试,还有工作人员为其测量了服装尺寸,称10天后即可开始工作,但开始工作前需要交纳8000余元保证金与资料费。阎某没有迟疑,当场刷卡交付了保证金。

回到学校后,阎某等待多时没有消息,才惊觉被骗,于是报案。民警调查发现,该公司以介绍模特、翻译、配音助理、编辑助理等兼职为由,骗取学生保证金,受骗学生达40余人,骗取人民币共计9.8万余元。现该公司负责人路某、李某等三人因涉嫌诈骗罪被提起公诉。

朝阳区人民检察官郭蕾表示,犯罪分子虚构时间灵活、简单轻松、报酬丰厚的兼职工作引诱大学生,骗其缴纳保证金、违约金、押金等财物。在此提醒大学生,兼职要谨慎,若遇到用人单位高薪雇佣大学生从事临时工作,或要求提前缴纳费用,要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提醒2不要向非法组织借贷

今年3月,北京某学院学生苏某通过网上贷款中介联系了放贷人崔某。二人签订贷款协议,写明苏某向崔某借款8万元,一个月后还款。实际上,崔某仅交给苏某5万元,称已经将利息和手续费扣除。

苏某将借来的钱用于赌博并挥霍一空。一个月后,崔某带领马某等三人找到苏某,将他带至朝阳区广渠路附近一出租房内轮流看管,禁止其外出或与外界联系,并威胁苏某向家人要钱。后苏某的母亲报警求助,苏某才获救。现崔某、马某等四人因涉嫌非法拘禁罪被提起公诉。

郭蕾表示,部分学生进入大学后自律能力差,不能合理安排自己的学习与生活,沉迷不良嗜好,甚至做出向非法组织或个人高息贷款的错误决定。若到期不能偿还,则会受到贷款人的威胁。大学生因不敢向家人或公安机关求助,往往泥足深陷,无法脱身。

提醒3交网友需有防范意识

在一起强奸案中,陕西某高校学生石某通过网络认识了自称在北京某酒店工作的吴某,吴某自称可以帮助石某在北京介绍工作。后石某来到北京,在吴某工作的酒店与其见面,才知道对方为该酒店保安。后吴某谎称安排石某到宾馆暂住,强迫与她发生了性关系。石某脱身后向警方报案,吴某被抓。

郭蕾表示,许多不法分子看中大学生社会经验较少、防范意识差、容易轻信他人等特点,将在校学生作为犯罪行为的目标,轻则谋取钱财,重则威胁人身安全。大学生要远离不良嗜好与非法组织,提高防范意识,尽量在学校相关部门的指导和协助下参与社会活动。同时,学校与社会组织应加强对涉及大学生活动的安全监管,切实保障大学生的人身安全与合法权益。

北京晨报记者 颜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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