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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日前从西藏自治区纪委监委了解到,新组建的乡镇(街道)纪委监察室确保各乡镇(街道)至少配备1名纪委书记兼任监察室主任,1名至2名纪检专干兼任监察员。同时,针对部分乡镇纪委监察室存在的责任不清、履职不力问题,西藏自治区纪委监委调研组现场指导和督促有关县(区)纪委监委健全班子成员联系乡镇纪委监察室工作机制。
为解决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在岗不稳定问题,山南市纪委监委探索建立乡镇纪检监察干部调整使用工作机制,明确乡镇纪委书记调整调动必须经市纪委监委研究同意,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外出挂职必须经县(区)纪委监委同意,并报市纪委监委组织部备案;昌都市边坝县依托监督检查、专题调研,定期汇总乡镇纪委监察室工作进展情况,对责任不清、履职不力,特别是未突破“零线索”的情况及时通报,不断传导责任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