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亏不亏:一女子拽男友公交车方向盘受审

2019-03-02 19:46:32 来源:正义与法制网 浏览:2823

一女子拽男友公交车方向盘受审

  两人因琐事引发矛盾;被告人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女子包某受审。 新京报记者 刘洋 摄

  2018年11月9日下午,女子包某在行驶中的顺义31路公交车上摘司机眼镜、拉拽方向盘,之后又下车挡在公交车前。昨日,包某因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在顺义法院受审。据了解,当事公交车司机赵先生系包某的男友,因双方发生矛盾,当日女子采取了极端手段。

  女子拽方向盘迫公交车停驶

  昨日上午,包某一身黑衣被带上法庭,45岁的她提起往事表示非常后悔。

  据公诉机关指控,2018年11月8日晚,被告人包某与男友赵先生因琐事发生争吵。11月9日13时37分,包某酒后至顺义区木林镇木林车站,为解决二人矛盾,包某阻拦赵先生驾驶的31路公交车行驶,要求赵先生下车未果后,包某又上车强行倚在赵先生右侧。

  13时40分03秒,包某在赵先生驾驶公交车过程中,用手先后拽他右臂及方向盘,被推开后,又用手摘取赵先生的墨镜,公交车停驶在机动车道内。13时40分20秒,待赵先生驾驶公交车继续行驶后,包某再次用手拽司机右臂及方向盘,被乘客拉拽劝阻后,又用左手触碰方向盘。13时40分56秒,公交车再次停驶在机动车道内。

  在此期间,车内载有乘客10余名,车辆途经十字路口,左侧及前方有机动车行驶,右侧有行人通行及机动车停靠。包某下车后站在车前阻碍车辆行驶,有乘客报警。直至13时57分,包某被赶到的民警控制。

  公诉机关认为,包某在公交车行驶于机动车道过程中的拉拽方向盘等行为危及不特定多数人的人身、财产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事发前两人发生矛盾

  公交车司机赵先生说,包某在家待业,事发前一晚两人因一些经济问题发生矛盾,互相动手打了对方,到第二天问题也没有解决。事发当天,他将公交车开到木林站时看到包某站在公交车前不走,双方对峙2分钟,包某被车上乘客劝上车。

  “她喝了酒还骂我,我说有什么事回家说,她就开始拽我。”赵先生说,当时他的车速达20公里每小时,被拽后他无奈两次停车。当时车上十五六名乘客,他担心两人的事情会给乘客带来危险。

  事发公交车上的乘客丁先生说,当时包某拽方向盘被司机阻止,还有乘客将包某拉到一边劝架,车内的乘客都喊危险。

  辩护人认为司机刺激被告人

  包某说,2018年她随男友赵先生来京、待业。事发当天中午她和赵先生一起吃饭,喝了一杯半的白酒。原本想让赵先生不上班,回家解决吵架的事情,被赵先生拒绝后她冲动之下做出了危险事件。对于指控,包某当庭表示认罪,但她觉得罪名太重。

  辩护人认为包某行为不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称当时包某只为司机停车下车,司机直接将车开走激化矛盾。虽包某存在过错,但因车很稳,车上乘客没有受伤和恐慌、财产受损等情况。

  公诉机关表示,被告人事实行为目的及乘客反映与本案定罪无关。

  该案未当庭宣判。(记者 刘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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