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注册/登陆,欢迎光临!
正义论坛加入收藏设为首页
您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人民言论 >> 人民日报批河南“禁放令”:弄巧成拙

人民日报批河南“禁放令”:弄巧成拙

2017-02-07 14:44:23 来源:正义与法制网 浏览:5607

人民日报批河南“禁放令”:弄巧成拙

发布时间: 2017-02-03 08:42:21  |  来源: 人民日报  |  作者: 吴秋余  |  责任编辑: 陈山

慎决策,好政策才有好效果(民生·民声)

吴秋余

●管理部门施策,既要以人民为本,也要科学决策。轻率“拍脑袋”,很难避免草草收场的结局。目的正义,还要程序正义,有好效果才是好政策

在经历了一番震惊、惶恐、争论之后,河南县乡的普通百姓终于在鞭炮声中度过了鸡年的春节,但有关政府部门朝令夕改的现象,却成了一个公共话题,被继续关注和讨论着。

新年伊始,河南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紧急通知”,要求进一步扩大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范围,实现市县域全覆盖,包括乡镇和农村,即河南全境再无烟花爆竹燃放之处。政令一出,引发经销商和部分民众不满,舆论沸腾,两天后管理部门又收回成命。

雾霾围城,相关政府部门急了,这个可以理解。但治霾的同时必须看到,应急政策毕竟对老百姓正常生活特别是节日生活影响很大,不重视百姓感受、不考虑社会意见、不顾及市场影响,贸然拿“紧急通知”办事,不仅难以发挥出积极作用,反而失去政府决策应有的严肃性。

回想起来,类似的弄巧成拙的“紧急通知”并不少见。这些政策的出台,或是为了环境保护,或是为了社会安全,或是为了加强监管,初衷是好的。发生这样朝令夕改的结果,政策制定部门也觉得委屈,认为自己的好心被社会所误解。然而,动机好并不一定效果好,现代法治理念特别强调公权力决策的程序正义,真正为百姓利益考量、遵循决策程序的好政策,完全不必闹得这样不可收拾,预防类似事件的发生其实并不难。

政策出台前,给个调整缓冲期。河南的“禁放令”甫一推出,最着急的莫过于烟花爆竹经销商,普通的烟花爆竹一般是提前两个月进货,批发商则至少提前三四个月。上百万元的货堆在仓库,就指望春节赚点钱,这样突如其来的打击,让很多人面临倾家荡产的困局,不少经销商表示,哪怕给上一两个月的缓冲期,都不会这么难接受。没有缓冲期,喜欢“半夜鸡叫”,是当前不少地方政府决策的通病。

政策出台时,给个意见征集期。没有调查研究就没有发言权,河南“禁放令”在决策时,进行过多少调查研究、多大范围内征求了民意,我们不得而知。但通知发出时,其发布机构污染攻坚办仅成立4天!这样匆匆上马的“拍脑袋”决策,注定要草草收场。

政策出台后,给个试用完善期。政府决策涉及广泛的公共利益,很难做到完美设计、一步到位。摸着石头过河,在试点中不断调整完善,不仅是改革开放积累的重要经验,也是政府决策尊重实践、尊重民意的重要体现。反观河南的“禁放令”,不仅是时间紧、任务重,执行不力还要给党纪政纪处分。先不说老百姓能不能马上适应新规定,就是政府部门调整管理机制也需要一个过程。如此不顾实际、“粗暴”施策,只会导致层层加码,延伸出更多的“紧急通知”。

“政府施政要义,在于以敬民之心行简政之道。”当前,以转变政府职能为目标的简政放权改革正在加快推进。简政放权,不仅在于清理规范现有的政策措施,还要求规范政府决策程序,慎重出台新的政策措施,把政府决策对市场运行和百姓生活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唯有决策不任性,才有百姓真认可,好政策才能发挥好效果。

发表评论
网名:
评论:
验证:
共有0人对本文发表评论查看所有评论(网友评论仅供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站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人才招聘 - 广告服务 - 加盟分站 - 请您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