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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煤矿企业非法排污行为持续近10年

2024-11-13 11:23:47 来源:正义与法制网 浏览:228

来源:法治日报

 

    督促煤矿企业投资5000万元建成污水排放管道工程,补缴水资源税款252万元,200多只朱鹮的生存栖息地环境得到改善,30多万名居民从中受益……

  西川河是黄河二级支流石川河的水源地,河水汩汩向下流淌,途经陕西省铜川市最大的一处朱鹮栖息地,最终汇入铜川最大的生活和农业用水水源地桃曲坡水库。过去两年间,陕西跨行政区划检察机关从一条非法排污线索入手,挖出了某煤矿企业拦河截水、非法排污、漏缴水资源税等问题,提起公益诉讼,以高效履职助推流域治理。

  由排污案牵出系列案

  2022年深秋,关中平原地区人民检察院接到线索举报,位于咸阳市旬邑县境内的某煤矿企业长期向西川河排放矿井废水。

  经查,该煤矿企业未经批准擅自在西川河筑坝,截断自然河流取水、蓄水,导致河水基本断流,影响河道行洪,破坏水资源安全。

  随着调查逐渐深入,检察官又发现,该煤矿在西川河非法设置排污口,将矿井废水直排西川河。而根据规定西川河属地表水Ⅱ类水域,禁止设排污口。仅2022年,该煤矿非法排放的矿井废水就达210万立方米。

  据了解,自2015年起,当地行政部门曾先后9次对该煤矿进行行政处罚,处罚方式均为罚款。“以罚代管”显然没能彻底解决污染问题。

  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西安铁路运输分院(以下简称陕西铁检分院)立即启动一体化办案机制,组建关中平原地区检察院、陕北高原地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办案组,上下联动积极履职,同步推进案情调查、协调沟通等工作,保护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安全。

  “因案涉煤矿地处两市交界,流域生态环境受损问题涉及部门多、范围广、矛盾复杂,为此,跨区划检察机关打破地域限制,协同区划检察机关,对发现的问题进行追根溯源。”陕西铁检分院副检察长王文宾介绍。

  办案组通过深挖细查,发现该煤矿还存在非法取水、漏缴水资源税等行为,通过公益诉讼履职,督促企业及时办理取水许可证并补缴税款252万元。在陕西铁检分院的统筹下,关中平原地区检察院对煤矿企业拦河截水、非法排污等问题向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陕北高原地区检察院督促相关部门对下游河道周边的违法建筑、煤泥、建筑垃圾进行了清理,并将企业的水质自动监测站数据接入环保监控系统,多举措防止水污染。

  上下联动止住污染源

  检察建议回复期满后,行政机关对煤矿非法排污问题整改不到位。对此,陕西铁检分院决定以“诉”的形式督促行政机关积极整改。

  今年4月23日,由关中平原地区检察院提起诉讼的督促履行环境保护监管职责行政公益诉讼案在咸阳市武功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这是陕西省跨行政区划检察改革以来,跨区划检察机关办理的首例起诉的生态环境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

  “西川河污染问题,说到底是全局利益与局部利益、长远利益与眼前利益之间矛盾的集中反映,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只是手段,最终目标是要推动全面提升黄河流域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关中平原地区检察院检察长章勇坦言。

  难题如何破解?办案组一致认为,行政机关“以罚代管”解决不了根本问题,也不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止住污染源才是彻底解决问题的关键。

  办案人员告诉记者,该涉案煤矿建成较早,煤矿所处生态区位特殊,新建排污管线设施需要大量资金,整改难度极大。另外,更改环评、入河排污口审批、申请排污许可要靠省、市、县三级地方政府及其他部门大力支持,需要推动“上下联动、齐抓共管”。

  在检察机关的积极推动、直接参与下,相关部门多方论证,5次修改矿井水排放整改方案,最终确定在旬邑第界河新建排污口,将处理后的矿井废水通过管道排放至第界河,最终汇入泾河水域。

  “不同河流的生态环境定位不同,保护标准也会不同,该煤矿企业排放的矿井废水,通过改道排入Ⅲ类水体要求的第界河,不仅符合水质标准,而且成为泾河的重要水源补给,这一破局之道,有利于统筹各方需求和生态保护需要,让问题解决更高效。”西北大学教授李琦评价道。

  经过多方协力推动,该煤矿企业取得了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入河排污口设置准予许可及排污许可证。今年7月,投资5000余万元的污水排放管道主体工程竣工并投入试运行,多年难治的“硬骨头”问题终于解决。

  听证问效成果“看得见”

  历时600多天,5家检察院联动,该案推进西川河污染治理成效如何?问题是否得到根治?案件是否可以终结?9月12日上午,一场关于督促履行环境保护监管职责行政公益诉讼案公开听证会在西川河岸启动。

  “经过检察机关的监督,我们针对煤矿企业暴露的问题,强化履职,目前非法排污等一系列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当地行政机关负责人说。

  “检察机关通过公益诉讼,从根上解决了困扰我们多年的历史遗留问题,企业发展的后劲定会更足。”煤矿企业负责人感叹道。

  经过跟进监督、公开听证、评估整改成效后,听证员一致认为行政机关已采取整改措施依法履职,公益得到有效保护。会后,根据听证意见,关中平原地区检察院向法院提出撤诉,法院审查后裁定准予撤诉。

  陕西铁检分院检察长王勇表示:“陕西跨行政区划检察机关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黄河保护法要求,进一步加大办案力度,健全生态保护协作机制,推动构建黄河保护治理‘一盘棋’,为守护黄河秀美安澜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记者 孙立昊洋 通讯员 王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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