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以提供专业法律服务为本,然而专业好不代表能服务好,时刻秉持服务意识才能让专业意见发挥最大价值。服务意识需要随着年龄和经验的积累去体会与建立,非朝夕之事。执业初期,律师容易固化服务模式,容易囿于法律条文和法言法语。这不能说错,只是不同执业阶段的特色。正如客户看中青年律师的勤奋细致,看中资深律师的经验资源是一个道理。作为一名刑辩律师,执业十年来,在为客户提供法律服务过程中收获了许多成长和体悟,在此与各位同仁分享。
一、用“心”办案,坚持高质量服务
(一)专业的心
专业是律师的立身之本,专业精进是律师孜孜以求的目标。
执业头两三年,我跟随不同的老师体验了不同律师业务的代理工作。有民事诉讼、公司业务、刑事诉讼,还有新三板业务,那时还顾不上考虑未来的专业定位和职业发展。随着律师行业兴起专业化浪潮,以及在一次模拟法庭辩论赛中获刑事组冠军,我发现了自己对刑辩业务的热爱并由此找到自己的专业定位。此后,成为一名优秀刑辩律师的执念一直伴随着我的成长。
在深耕刑辩业务的过程中,我逐渐意识到之前不同业务经验的可贵——有时候刑事案件的客户也会咨询民商问题,有时候刑事案件的背景涉及民商纠纷,有时候刑事案件的定性或财产处置涉及刑民交叉。客户的需求是特定的,但解决问题的方式是多元的,或者客户的需求本身就是综合的,这都需要我们了解不同领域的法律知识。区别在于了解程度和业务量的把握,以及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筛选。因此,定位于刑辩却不能局限于刑辩。
对客户,要以专业优势作独立判断进而正确引导,不能因为担心失去案件而迎合客户的思路;如果因为迎合客户而导致其利益受到损害,反而会落得一个“不专业”的评价。对办案人员,要用专业对话,律师要综合把握案件基础事实和证据,准确运用实体法、程序法,如此才能在办理案件时发挥律师价值。
(二)勤奋的心
曾国藩所说的“唯天下之至拙,能胜天下之至巧”,于我是莫大的鞭策。我深知自己不是天赋异禀之人,惟有勤奋和坚持,才能在职业道路上走得稳健。
专业精进离不开勤奋钻研。新的法律层出不穷,政策形势不断变换,行业发展更是日新月异,这要求律师保持时刻学习、终身学习、广泛学习。若没能及时掌握最新的法律规定和司法政策,可能会导致法律分析出错、程序应对出错,从而局限于案件本身而无法跳出案件看案件;若不能准确把握行业发展的脉搏,便只能用通用的方法处理特定事项,无法有效化解特定的纠纷。
(三)道德的心
《律师执业行为规范》要求律师恪守职业道德。道德评判关乎责任、道义、人品,是对律师素养提出的更高要求。对待客户,我们要以诚相待,光明磊落,由此产生的客户信任也会是稳固的。我经常伸出五个手指头跟客户打比方,再好的律师,都不是对案件结果起唯一决定性作用的因素,我们能做的是把律师工作做得更细致、更周全。
二、用“情”办案,与客户风雨同舟
(一)情感的“情”
用情办案,首先是基于人类情感的同理心,基于对客户善意的同情和理解。对于刑事案件的客户而言,不被抛弃的内心感受更有利于支撑他们的日常生活。
客户委托前的谈案阶段,律师的帮助体现在坦率地将解决方案和盘托出。一来这份坦率时常会打动客户;二来由于对具体事件的分析只是停留在方案层面,真正执行和落实过程中所涌现的实际问题才更考验律师的经验和智慧。
客户委托后的代理阶段,律师的情感帮助体现在与客户共同进退的心理支撑。律师尽职辩护能让当事人及家属感受到律师在为他们提供强大的心理支持,我欣慰于客户对我说过的一句话:“王律师,路都是走出来的,感谢您陪伴和支持我们,感谢您与我们一路同行。”
(二)情商的“情”
为人处事,需要情商;相处舒服,就是高情商。有人说情商比智商重要,有人说情商决定成败,不无道理。与客户相处的情商体现在将心比心、换位思考。比如孩子的照片出示一下,或者经管教检查同意之后再传递给当事人,帮其缓解思念之苦。会见的时候,多待一二十分钟,听当事人聊聊一日三餐、家长里短。毕竟此时,律师是当事人与外界信息互通的唯一桥梁。
与办案人员打交道,除了要坦诚交流之外,还需要懂策略、讲方法。例如一起我在审判阶段才介入的案件,错过了前面审查起诉阶段与公诉人直接沟通交流的机会。但是在我收集到新的证据后,不仅提供给法院,还及时同步给了公诉人,并积极与公诉人交流意见,寻求各方都能接受的方式尽早解决问题。此外还有许多辩护策略的安排和调整,也是专业的体现。
(三)情怀的“情”
选择刑辩为专业,一定程度体现律师个人的性格特点。刑事辩护与我们的法治信念息息相关,向往公正、直面权威需要斗争的激情、勇气和智慧。同时,存在一定的执业风险需时时警惕,业内常说,坚守刑辩业务的是有情怀在支持。
任何时代,理想都是必备品。对法律人来说,它犹如海上灯塔,为法治之巨轮指明航行方向;它也一定是可期待的。法律人不空谈理想,我们虽立足个案,但追求高远。怀着推动法治建设的理想追求去办理个案,才能让我们更勇敢、更智慧、更坚定!【作者:王珺,北京星来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