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光明网
作者:向 秋
日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农民工就业创业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促进农民工及脱贫人口就业创业的五方面政策措施。
就业向来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重大问题。支持农民工就业创业,是保持就业大局稳定和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内容,也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关键举措。五部门联合印发《意见》,旨在通过精准施策、多措并举,更好地支持农民工就业创业。
支持稳定农民工就业岗位。数量庞大的农民工是我国重要的就业群体。据统计,2021年全国农民工总量为29251万人,其中,本地农民工12079万人,外出农民工17172万人。近年来,国际形势复杂严峻,国内疫情影响持续,对农民工就业造成了一定压力。量大面广的各类市场主体承载着数亿人的就业创业,是农民工稳岗促就业的关键。稳定和扩大就业必须给市场主体,特别是各类企业稳定的、持续改善的市场预期。《意见》明确支持稳定农民工就业岗位,全面落实社保费缓缴、稳岗返还、留工培训补助、社会保险补贴等政策,重点支持农民工就业集中的建筑业、制造业、服务业企业渡过难关,组织暂时停工企业与用工短缺企业开展用工余缺调剂,保障好共享用工中劳动者权益。持续落实助企纾困政策,帮助尽可能多的市场主体挺过难关,就能帮助更多的农民工稳住现有岗位。
促进农民工就近就业创业。进入新时代,农民工就业创业在悄然发生着新变化,本地就业、就近就业、回乡创业正成为一部分敢想敢干并掌握了新技能、新知识、新思想农民工的现实选择。受疫情等因素影响,城市部分行业特别是接触性服务业用工需求下降,也使得一些农民工返乡就业。促进农民就地就近就业创业是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也是推进共同富裕的有效手段。《意见》明确促进农民工就近就业创业,加快发展县域特色产业,提升县域就业承载力,大力实施以工代赈,尽可能增加劳务报酬发放规模,组建一批创业服务专家队伍,为返乡创业农民工提供专业化服务。在创新创业的热土上,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做好“店小二”,推动各项政策措施更加精准有效,就能让农民返乡创业更有底气,进而培育出更多富有活力的新型农民,为乡村振兴不断注入内生动力。
强化农民工就业服务保障。农民工群体多从事劳动密集型制造业和服务业行业,以个体户和灵活就业的居多,就业稳定性相对较差。相比于进工厂和上工地,新生代农民工更倾向于自由灵活就业。农民工特别是脱贫劳动力,是就业工作的重中之重。做好农民工就业创业工作,离不开精准的就业服务保障。《意见》明确,强化农民工就业服务保障,允许失业农民工在常住地、就业地、参保地进行失业登记,同等提供基本公共就业服务,支持有条件地区在农民工就业集中地区建立劳动维权咨询服务点,指导企业不得以年龄为由“一刀切”清退大龄农民工,为有就业需求的大龄农民工免费提供公共就业服务。多管齐下、综合施策,织密织牢农民工就业保障网,就能保持农民工就业大局稳定。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支持农民工就业创业,责任重大。各地区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责任感、使命感,增强主动服务意识,真心实意把政策措施落地落实而不落空,扎扎实实支持农民工就业创业,为巩固和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进乡村振兴作出更大贡献。(向 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