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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土地流转费还群嘲农民“底气”何来

2022-09-01 20:14:13 来源:正义与法制网 浏览:954

阅读提示陕西蓝田通报关于网传“老人索要土地承包费”相关情况

  光明网评论员:近日,一则老人索要土地承包费被群嘲的视频引发热议。视频中,衣着所谓“土味”的老人向一家公司的工作人员讨要被拖欠的土地流转费。老人因言辞激动而颤抖,而坐在他对面的工作人员,满脸讥笑,自顾自喝茶。

  面对欠债者,作为讨债者的老人的处境,已难以用尴尬一词来形容,多少带有一些屈辱。其债权人的身份与现实的处境构成的反差是如此强烈,引起围观和热议自不足怪。面对舆情的快速发酵和累积,陕西蓝田县出面回应,确认了视频中的涉事公司拖欠当地群众土地流转费一事,老人作为群众代表前去询问。关于拖欠一事,官方也公布了处理举措,即涉事公司将分3期进行兑付。

  当地政府快速对社交网络上的热点事件做出回应、协调和处置,值得肯定。不过视频中工作人员的狂妄和豪横,似不是简单的“失礼”所能完全解释的。面对债权人,欠债者的不以为意,更准确地说是轻视与蔑视,不过是土地流转这场经济博弈中各方位势的外在表现形式而已。也许如公告所言,涉事工作人员的不当行为“已取得老人谅解”,但其背后的不合常理的博弈关系不该轻易滑过去。

  老话讲,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不过随着城镇化等进程的持续推进,农民实现更自由的流动,农村土地经济价值实则不断下降。而通过土地流转重组农村人地生产要素,就成为推动实现农业现代化,实施脱贫攻坚及乡村振兴战略的必然选择。近年来,不论是关于土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农户土地承包权和搞活土地经营权的“三权分置”制度的确立,还是农村土地确权登记等的改革举措,都为更多市场主体进入土地流转创造了更为友好的制度环境。

  在现实的土地流转中,于法理来说,村集体作为农村土地所有权代理人的身份存在;于具体操作来说,参与土地流转的企业要想在乡土社会生存和发展,离不开村集体的支持和配合。这种现实安排,事实上削弱了农民对接外部资源的机会,村集体以及作为代理者的村干部则成为强势的掌控资源的一方。利益关联等因素让介入其中的市场主体与村集体形成较为巩固的联盟。在长期的排斥或弱化下,拥有承包权的农民却成了最没有话语权的一方。如此也就不难理解,为何视频中身为债权人的农民那么憋屈,而身为债务人的经营公司却那么硬气。

  作为舆情后续的官方回应说,视频中的老人系作为群众代表前去询问土地流转费相关事宜,这并无不可。但值得追问的是,作为代理人和协调人的村集体去哪里了?在此之前,有否采取相应措施保障农民的应享权益?更甚者,如一些网友所提及的,村集体的代理人与涉事公司之间是否存在超出正常范畴的经济利益往来?相应的监管又在哪里?其实这些问号又共同指向一个问题:拿什么来约束并制衡这种土地经营收益的共享机制?

  可以预见的是,这直接关涉像视频中那位讨债的老人一样众多农民的经济权益实现等问题。尽管土地流转费在现在农民的收入中占比不太大,但对于一些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来说,依旧重要。更重要的是,这种约束和制衡机制的付之阙如,将纵容土地流转后伪经营等问题,贻误乡村振兴发展机遇,而这种损失或是我们所难以承受的。

  眼下,蓝田县的土地流转费拖欠问题暂且有了个说法,那其他那么多乡村呢?过往,为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国家及各地曾开展专项行动进行强力治理。关于农民的土地流转费拖欠问题,或可借鉴相关经验来一次大普查大治理,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更为根本的,则是勇于触及农村土地流转改革中的这些演变,基于实现乡村振兴目标,勇于破题求解。

  (转载请注明来源“光明网”,作者“光明网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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