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1年,上海滩,身穿绿色旗袍的美女特工梳妆完毕,走下洋楼。屋外,旧上海的万种风情,正徐徐展开……”
近日,百雀羚发布的一则创意广告刷爆朋友圈,收获无数好评。然而,很快就有网友发现,这则广告多处人物形象来自明星剧照和淘宝模特,涉嫌侵权。
在自媒体时代做广告,创意是出奇制胜的法宝。然而,由于“取材”的便宜和规范的缺失,创意广告构成侵权的现象也屡见不鲜。律师提醒,广告创意再好,也不能越出法律的边界。
创意“谋杀”著作权?
一名上世纪30年代的上海摩登女郎,看似在上海的街头漫步,实际是完成组织任务。在广告结尾处,摩登女郎完成枪杀后表示“我的任务就是与时间作对”。
老上海摩登女郎“谋杀”时间,借以歌咏化妆品牌令人青春永驻。日前,百雀羚的一则创意长图广告,一经推出便因其鲜明的怀旧感、紧凑的故事情节和一镜到底的长镜头而被多方转载,短时间内阅读量就突破10万。
然而,一天后事情就出现了反转。有自媒体公号发文称,该创意广告多处人物形象来自明星剧照、淘宝模特,涉嫌侵权。该文截取广告中人物形象,并与原图进行对比。对比可见,广告中部分人物形象由剧照抠像而来,而另有一部分,则是翻转后的镜像。
一位广告行业人士告诉记者,一般业内较为知名的广告公司,素材都是通过图片库购买而来。但在一些小广告公司中,此类“移花接木”的手段较为普遍,“只要不被发现,几乎是零成本的” 。
中国知识产权律师网首席律师徐新明告诉记者,如果百雀羚的广告素材真是通过PS、换脸等“移花接木”的手段得来的,可能会涉及侵犯明星肖像权和侵犯影视作品的著作权。一旦权利人提出主张,百雀羚很可能惹上官司。
5月10日,百雀羚团队称,广告系外包,品牌方负责提出要求,制作团队对文案创意负责,至于涉嫌侵权问题,将与制作团队进行沟通。截至记者发稿时,并未获悉有相关权利人提起侵权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