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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年龄歧视”,换个角度再看看

2022-04-15 18:01:56 来源:正义与法制网 浏览:1116

光明网评论员:日前发生了一件常见却总能带来热度的新闻——女性求职者遭遇年龄歧视。一位27岁宝妈曝光求职时被HR嫌年龄大,该HR称现在招聘基本都是22岁至25岁。随后有法律人士分析,如果年龄与胜任职务不相关,设定“年龄门槛”纯粹是出于偏见。

  27岁就遭遇年龄歧视,把年龄歧视的门槛又往下拽了一点,这让人不悦也不适。企业的做法不合理,这个道理恐怕人人都懂,不待专家条分缕析,人们也能从常识感觉其中“有些问题”。

  在汹汹舆论里,人们似乎可以剥夺企业的“理性人”预设,认为这是无谓且违规的歧视,而自己则比企业更善良也更懂法,会作出更优选择。古典经济学建构的“分散决策者”逻辑,在这里也都不必要了,人们用一些道理和理念,就可以作出更理想的判断。

  这当然是不可能的。不妨扪心自问,舆论批评把嘴皮磨破,能不能说服企业录用这位女士?答案恐怕心知肚明。

  这就是一种现实的尴尬,舆论有着非常强烈的道德冲动,但是没法代替企业作决定。其实对这则新闻稍一分析,就能发现企业的行为逻辑何在。

  这是一个文员岗位,工作内容是整理提交工作项目材料、负责公司日常后勤事务,“熟悉电脑操作、服从安排即可上岗”,可见这是一个既不高端也不需要太多经验积累的服务岗位,年龄构不成优势。再一联想,今年将会有创纪录的1076万毕业生进入职场。从这个背景出发,企业在招聘时有何倾向并不难预料。

  这不是给这家企业开脱,也不是说人们应该心悦诚服地接受各种原因的求职失败,而是人们应该看到,道德评价的框架下不可能解决所有的经济问题。无视行业、岗位的千差万别,无视经济环境对就业容量的塑造,无视企业出于效率的理性选择,无视求职者个体的能力素质,而把诸如“性别歧视”“淘汰35岁”等当作一种泛化的批判对象,把不符合理想预设的情形都视为一种道德偏差,这未必有助于问题的解决。

  企业一些有悖规章的行为当然有监督的必要,但舆论也没必要形成一种不假思索的共识——企业行为总是短视、低效、盲目甚至恶意的,都不如广大分析人士“高明”。这实在是一种过度的自信,也是一种过度的偷懒。这当中省去了数据分析和逻辑推导,而代之以口水化、口号化的道德批评。

  如果直面所谓“歧视”,人们就应该以数目字解读“歧视”产生的根源。比如性别歧视,那么就应当分析男女职工因为生育时间而产生的效益差距,这是企业实实在在要承担的,再在这个基础上去推导公共政策,用可见数字填平差距;再比如所谓年龄歧视,如果用来评价体力劳动,那肯定是刻舟求剑,相反应当分析一个岗位的知识累积程度,工作时长是否足以积累更高的职场优势,在这个基础上引导产业升级、鼓励知识密集行业。如果不算帐、只讲理,不说竞争、只谈歧视,那固然很痛快,但结果恐怕会很无奈。

  各种职场歧视的话题,总能轻易地捕获流量,但如何推敲却是另一回事了。康德有句话:“逻辑的完备是一切完备的基础”,在经济层面这句话尤其必要,直觉与感性,如何去应对数字与理性搭建起来的世界?

  (转载请注明来源“光明网”,作者“光明网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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