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上午,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听取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的报告,听取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的报告。
这两份工作报告,包含了一年中全国司法机关在司法领域努力工作取得的成就、司法及其改革取得的成效和未来走向,折射了司法的时代精神。
“两高”属于司法机关,主要承担的是司法功能。报告中主要篇幅都是依托办案实现国家和社会寄望于司法机关发挥的种种功能。
我国法院具有高度的司法能动性,随着时代需求而调整自己的工作重点,展现的是一种积极作为的司法形象。如周强院长在报告中总结审判机关“认真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内容涵盖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服务经济发展重大战略、服务绿色发展、服务创新驱动发展、加强产权司法保护、服务海洋强国战略等,具体工作包含依法审理国有企业兼并重组等案件,保障国有企业改革顺利推进,依法妥善处置“僵尸企业”,化解过剩产能,帮助困难企业实现重整,维护资本市场秩序,防范金融风险,服务“一带一路”建设,支持自贸区企业创新发展,保障生态环境安全,推进海事案件管辖制度改革,坚决维护英雄形象等许多内容。司法工作重点突出,体现了时代性,成绩不凡。
检察机关要加强法律监督,更好行使检察权打击犯罪行为。曹建明检察长在报告中突出检察机关在“积极推进平安中国建设,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方面的作用,重点提到严惩严重刑事犯罪,严惩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切实维护校园安全,依法惩治涉医犯罪等。在反贪腐领域,检察机关深入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坚持反腐败力度不减、尺度不松、节奏不变;在查办腐败犯罪案件中作出值得称道的成绩,并且拓展国际合作空间,从37个国家和地区遣返、劝返外逃职务犯罪嫌疑人,其中包括“百名红通人员”27人。
“两高”报告与时代和人民对于司法机关的需求相呼应,鲜明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维护民生,二是司法改革。在维护民生方面,司法机关运用司法权回应民众的关切,如检察机关积极服务脱贫攻坚,严惩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强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维护未成年人、妇女、老年人、残疾人合法权益,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人民法院妥善审理涉民生案件,同时创新司法便民措施解决群众诉讼不便问题。在司法改革方面,人民法院继续完善巡回法庭建设,在法官员额制和司法责任制改革方面进展迅速,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速裁程序、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也都在稳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也以出台相关意见积极推进。这些改革使司法机关面貌一新,生机焕发,为提高司法品质、强化公正创造了条件。
“两高”报告,让人感受最深的是蕴含的时代精神,这种精神融入到司法的气质中,形成鲜明的特色。通过种种改革硬举措和责任担当,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作者系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