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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哈尔滨4月1日电 黑龙江省纪委监委1日通报,日前经黑龙江省委批准,黑龙江省纪委监委对佳木斯市人民检察院原党组书记、检察长李启凡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李启凡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活动,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公款旅游;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干预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巨额公款,为他人在工程项目承揽、案件办理等方面谋取利益,索取、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涉嫌贪污、受贿犯罪。
李启凡身为检察机关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执法犯法,把法律赋予的司法监督权异化成谋取私利的工具,以权谋私、滥权妄为,侵吞巨额公款,大搞权钱交易,生活腐化堕落,道德败坏,严重损害司法机关和干部形象,严重损害党的事业,其行为已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贪污、受贿犯罪,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等有关规定,经黑龙江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黑龙江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李启凡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