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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哈尔滨3月31日电 黑龙江省纪委监委31日通报,日前经黑龙江省委批准,黑龙江省纪委监委对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张建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张建辉违反政治纪律,串供并转移、隐匿证据,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违规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车辆,违规将应当由本人支付的费用由他人支付;违反组织纪律,利用职权违规为他人谋取人事利益;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贷款发放、债券认购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张建辉身为国家机关及国有金融企业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贪恋物质享受;为官不廉,亦官亦商,向管理和服务对象放贷获取大额回报,把金融审批权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权钱交易,严重破坏金融市场秩序,严重损害党的事业和形象。其行为已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乃至党的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黑龙江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黑龙江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张建辉开除党籍处分;由黑龙江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