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视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为谋取私利多年“医闹”,肆意扰乱医疗秩序、伤害医务人员。被告人代某甲、代某乙、代某丙父子三人寻衅滋事、故意伤害一案,经陕西省西乡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于9月9日依法作出公开宣判,三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五年零六个月至三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共同赔偿西乡县某医院各项经济损失共计10.91万元,代某乙赔偿各项经济损失3.3万元。
公诉机关指控,2014年7月,代某甲因与他人发生纠纷致伤后入住西乡县某医院医治,后因用药问题与医院产生纠纷。在双方无法协商解决,且医院已明确通知其治愈出院的情况下,为迫使医院满足其无理诉求,代某甲与其两个儿子代某乙、代某丙,通过长期强占病房的手段向医院施压,直至2019年2月被公安机关强制带离,造成医院10万余元的经济损失,严重浪费了医疗资源。其间,父子三人多次结伙辱骂、殴打医院工作人员,致一人轻伤、三人轻微伤,并无故随意辱骂其他患者及家属,肆意毁坏医院财物,造成数千元的经济损失。
检察机关认为,应以寻衅滋事罪追究三人刑事责任。代某乙因纠纷还实施故意伤害他人的犯罪事实,应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和附带民事赔偿责任。
法院经审理认为,三被告人的行为严重扰乱了公共秩序,影响了被害单位的正常工作,情节恶劣,其行为均已构成寻衅滋事罪。检察机关指控三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清楚、罪名成立,应当对其予以刑罚处罚。遂根据三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各自在犯罪中的地位、作用,依法作出前述一审判决,并与查明的代某乙故意伤害罪犯罪事实一并予以刑罚处罚。
检察机关在本案依法审查起诉和庭审中注重以案说法,指出医闹的违法犯罪特征及其对社会的危害,表示坚决向医闹和伤医行为亮剑,从严打击扰乱医疗秩序、伤害医务人员违法犯罪行为,坚决维护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平安有序、和谐稳定医疗秩序,是维护国家和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司法回应。在看病就医过程中,如果发生矛盾纠纷,应通过合法的途径和方式解决,绝不能试图通过“闹”来达到诉求。(倪建军 谯娜)----来自检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