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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法学教育 应该与生活更近些

2018-09-10 16:53:35 来源:正义与法制网 浏览:3683

4个子女手持遗嘱,都说老人遗产全是自己的,怎么判?买家手拿购房合同,起诉卖家不履约,法官为何不支持原告?学生一段看似精准的“法言法语”,为何法官认为表述不当?……

近日,由华东政法大学和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共同举办的普法演说会颇受欢迎:短短两个小时,吸引了近500人现场观看,超过30万人次收看网络直播。

“要打破高校和社会之间的体制壁垒,将实际工作部门的优质实践教学资源引进高校,加强法学教育、法学研究工作者和法治实践工作者之间的交流。” 华东政法大学党委书记曹文泽说。

“十几年前,一位老人去世后,每一个子女都拿出了遗嘱,都说老人全部财产归自己。”演说一开始,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互联网审判庭庭长章晓琴讲述了亲身经历的一个案例,引起了学生和网友的讨论。学生普遍认为,按照法律规定,订立时间最晚的那份遗嘱有效。但法官为了避免把关系融洽的大家庭折腾得支离破碎,最后选择了“磨破嘴皮子”的调解。

对此,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公诉处检察官陆锋表示认同。“现实办案不是一道司法考试的选择题,只要选择定罪量刑就完成了,而要一趟趟跑、一遍遍说、一次次听,让法律、权益、人心、人情各得其所。要在法学教育中让学生意识到法律规则是抽象的,而公平正义是具体的。”

“原告拿着房屋买卖合同和付款凭证,要求按合同过户交房,但被告说这是因欠钱做的‘假’合同。”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民三庭法官助理刘彬华也讲了这样一个案例,当时审判长骑着自行车到涉案房屋周围绕了好几圈,绘制了各种到达涉案房屋的路线图,证明原告陈述的购房过程漏洞百出,为判案提供了重要依据。

像刘彬华一样,演说者们提出了对法学教育和司法实践的思考。“我们通过举办演说会这种形式,搭建法学理论同司法实践之间的桥梁。同时,以此为契机加强交流合作,让实务部门与高校在培养法律高等人才中形成合力。”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陆卫民说。(记者 李翔)

《 人民日报 》( 2018年05月14日 11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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