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7月12日电(于子茹)最高检12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第十批指导性案例,并答记者问。
在答记者问环节,浙江省丽水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邹利伟说,“如何区别金融创新与网络传销亦成为司法实践中的一大难点。”他认为,新型网络传销与传统传销的主要区别就在于,新型网络传销傍上了互联网+,打着金融创新的旗号,披着科技的外衣,隐蔽性、欺骗性更强。
除了网络购物返利模式,检察机关还发现了诸如虚拟币模式(以投资、销售虚拟币为名,以静态、动态收益为诱饵,发展下线)、原始股模式(鼓吹原始股暴富,以推荐奖引诱他人加入),微商传销模式(在微信、微商平台上以造假炫富的手段发展人员),点击广告返利模式(宣称只要点击广告就能获利),慈善互助模式(打着慈善互助的口号欺骗用户)等花式多样的网络传销犯罪形式。
“入会只需把钱交、一拉人头就回报,拉人越多层级高。”邹利伟说,只要组织者、领导者以拉人头、发展下线作为他的生存方式,组成金字塔式的层级关系敛财,以直接或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作为计酬或返利的依据,就是传销活动。
那么,在实际生活中,老百姓如何识别、防范新型传销活动?
邹利伟提示,一是了解新型网络传销的惯用词。如果看到资本动作、消费返利、爱心互助、原始股、虚拟币、动态收益、静态收益、推荐奖、报单奖、对碰奖等传销惯用词,就要有所警觉。
二是判断高额收益来源是否合理。有些公司打着一夜暴富、躺着赚钱的口号,我们就要判断所谓的高额回报是不是符合正常的经营规律,商业逻辑。
三是遇到收入门费、拉下线就要高度警惕。传销实质上就是上线瓜分下线投入资金的圈钱游戏,要想获得传销资格就要缴纳入门费,想要获取收益就要拉人头加入。
“网上有人编了句顺口溜,说‘入会只需把钱交、一拉人头就回报,拉人越多层级高。’符合这些特征的,基本上就可以判断是传销了。” 邹利伟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