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注册/登陆,欢迎光临!
正义论坛加入收藏设为首页
您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社会新闻 >> 疯狂赌徒在大运河的货船上进行豪赌

疯狂赌徒在大运河的货船上进行豪赌

2018-04-04 19:48:30 来源:正义与法制网 浏览:3446

  里面装的不是货,而是一伙疯狂赌徒

  伪装成货船的赌船。警方供图

  赌船上的唯一进出通道。

  一艘普通的货船,竟被精心改造成赌场,里面除了赌桌,还有小卖部、厕所和休息室。而一群来自常州、丹阳等地的赌客,以这艘货船为掩护,夜晚就在苏南京杭大运河上疯狂豪赌。近日,镇江丹阳警方根据线索,通过周密部署、果断出击,成功捣毁了这个在大运河上的流动赌博窝点。

  3日,警方发布案情通报,为了此次抓捕成功,民警们多次进行夜晚抓捕的演练,确保万无一失。行动中,共抓获涉赌人员34人,缴获赌资20余万元。

      掩人耳目,货船改装成赌船

  3月中旬,丹阳市公安局治安大队接到线索,有一外号为“小宝”的嫌疑人,纠集40余名赌博人员,使用一条改装的货船,在京杭大运河上聚众赌博。线报中称,这些赌徒的每晚赌资,高达数十万元。

  警方进一步获悉,一般在晚上8时许,这伙嫌疑人通过京杭大运河,在常州和丹阳吕城交界处聚集上船。晚上9时左右,经过一个多小时的航行进入丹阳水域,赌博结束后再返回常州。

  经侦查,赌博船是一条长20余米、宽约7米的运输货船改装的。为掩人耳目,他们将原货舱上部用铁皮加帆布封闭,然后将内部装修成一个大房间用于赌博。此外,还有一个休息室和一间厕所,货舱内高约2.5米,两侧无门窗通向外部。赌博人员上船后,由两名“工作人员”将船头舱口掀开,人员通过舱口楼梯,逐一下到货舱赌博的房间内。

  赌博人员进出仅有此一个通道,且狭窄、陡峭,一般外人根本看不出来,也进不去。开赌期间,赌船时开时停,船外部仅有一名驾驶员和一名接应人员,通过对讲机与船舱内部进行沟通。

  反复演练,丹豹突击队出击抓捕

  根据线索反映的情况,治安大队迅速组织警力,携带夜视仪等装备,在该船必经的桥梁上安排观察哨,经过连续多日的伏击观察,确定了该赌博船只的行踪。这艘货船白天停靠在常州龙城大桥东侧的内港中,晚上才搭载参赌人员,进入京杭大运河丹阳水域赌博。

  治安大队负责人告诉记者,由于需要夜晚抓捕,加上赌博场所位于大运河水面并处于流动中,难度挺高。

  为确保抓捕行动成功,警方确定了两名可靠的货船驾驶员后,租用了两条与赌博船只类似的货船,在夜间水上实地反复进行抓捕演练。一船为赌博船,二船为抓捕船,一组侦查员在“赌博船”内一旦感到震动、呼叫即开始逃跑,另一组实施抓捕。几次试验发现,抓捕人员均能及时控制,将赌博人员堵在货仓内。

  同时,警方还找来常年从事货船水运的驾驶员,向他们详细了解水上行动存在的风险及注意事项。

  经前期侦查与演练,治安大队抓捕组认为抓捕方案扎实可行,便向丹阳市公安局汇报。为确保一击必中,公安局还为抓捕组配置了丹阳警力中的“尖刀”——丹豹突击队,以及专业水上救援的蓝天救援队等精干力量。

  半夜行动,34名赌徒无一逃脱

  经前期周密部署,抓捕时间成熟。3月25日0点30分许,治安大队按照制定的抓捕计划,会同丹阳巡特警大队丹豹突击队、水上派出所、吕城派出所、丹阳蓝天救援队组织70余名警力实施抓捕。

  半夜时分,当抓捕民警靠近赌船后,众警迅速登船。此时,赌船里的赌客们激战正酣,当抓捕民警冷不丁打开船舱时,里面的赌徒还没反应过来,就被一一控制。

  “一上货船后,民警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首先控制三名放风人员。”办案民警告诉记者,然后他们进入场内房间,参赌人员顿时慌作一团,迅速藏入房间两侧的通道内。而为了躲避抓捕,现场的几名女性还故意将照明设备破坏。

  行动中,警方当场查获涉赌嫌疑人34名,赌资20多万元。涉赌人员及驾驶员望风人员,全部被控制,无一逃脱。同时,查扣用于赌博的改装货船一艘。

  顺藤摸瓜,破获一起非法拘禁案

  经审查,主要犯罪嫌疑人于某宝对聚众赌博的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据他交代,今年2月份至今,他租用这艘改装的200吨级的货船,从3月中旬开始,雇佣驾驶员在夜间将货船沿着京杭大运河,由常州驶往丹阳水域进行赌博。赌博次数达十余场,每场赌资达数十万元。其间,他安排犯罪嫌疑人郭某负责抽头,潘某发、朱某军等人在赌船上“放水”。

  “犯罪嫌疑人于某宝是灌云县人,无正当职业,经常在常州、丹阳导墅、皇塘一带开设赌博场所。由于岸上赌博风险大,今年3月份以来,为掩人耳目,他租来这艘货船,将其改造成赌场,利用夜间在大运河上聚众赌博”,办案民警告诉记者,目前于某宝等9人因涉嫌赌博罪,被警方刑事拘留,许某强等17人被治安处罚。

  治安大队负责人还介绍,通过进一步审查,警方还破获一起由赌博引发的非法拘禁案。今年3月6日,参赌人员徐某因被害人黄某红欠其赌债,便伙同他人在吕城镇对被害人进行殴打,并将其非法拘禁至常州奔牛镇,时间长达3个多小时。目前,这一案件也在进一步审理之中。(通讯员 张斌 戈太亮 记者 万凌云)

发表评论
网名:
评论:
验证:
共有0人对本文发表评论查看所有评论(网友评论仅供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站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人才招聘 - 广告服务 - 加盟分站 - 请您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