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注册/登陆,欢迎光临!
正义论坛加入收藏设为首页
您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关注民生 >> 千万别占小便宜:向老年人发消费防骗警示

千万别占小便宜:向老年人发消费防骗警示

2018-03-21 22:52:06 来源:正义与法制网 浏览:4289

沈阳市消协面向老年人发布多项消费防骗警示

旅游警示 低价团购不可取 小心消费有陷阱

投资警示 高息存款有猫腻 谨防存单变保单

随着我国老龄化社会进程加快,一些不法商家利用老年人信息相对封闭、需要陪伴、渴望健康等特点,通过虚假宣传、设置消费陷阱等手段,骗取老年人钱财。昨日,沈阳市消协提醒广大老年朋友在购买保健品、投资理财、旅游出行时一定要提高警惕。

购买保健品做到四项注意

1.注意购买场所。购买保健品时,要到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商场、药店或保健品专卖店购买。切勿贪图便宜,到街头摊贩处或流动促销场所购买。对于只能通过邮购或者送货上门等途径获得的产品,尽量不要购买,以免上当。

2.注意辨别真伪。选购保健食品要认准产品包装上的保健食品标志(蓝帽子)及批准文号,要查看外包装盒上是否注明生产企业名称和生产许可证号。如想鉴别真伪,可登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保健食品数据库进行查询。

3.注意索取凭证。消费者在购买保健品后一定要索取并保存好发票等消费凭证。消费凭证上应注明商品名称、数量、价格、日期等内容,一旦发生消费纠纷,可作为维权依据。

4.注意理性购买。市消协呼吁广大老年朋友们不要迷恋保健品,保健品能治病只是传说。保健食品不是药品,并没有治疗疾病的功效,不要被推销人员充满亲情关爱的语言所蒙蔽,不要为了面子而购买,避免陷入商家的“免费”圈套。谨记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

投资理财做到三个谨防

1.谨防存单变保单。老年消费者到银行存款时,不要盲目依赖宣传资料和介绍。在遇到销售人员介绍高于银行同期利息的“存款”时,要提高警惕。签字之前,要了解产品的发行与签约机构、保本与否、投资方向、预期收益率等。要明确自己所购买的产品类型,避免某些销售人员以“存款”、“理财产品”名义推销保险。

2.谨防非法集资诱饵。老年消费者在投资理财时一定要谨防一些不法分子以投资保健品、养老养生等名目,通过组织免费旅游、茶话会或派发米、面、油等小礼品,以发展会员投资加盟店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这些不法分子先以小额分红或利息为诱饵,用后来加入的资金来偿还前期投资者的本息,最终会因资金缺口不断扩大,无法维持而“跑路”。

3.谨防高额利息诈骗。一些不法分子利用亲朋好友之间的相互信任,以短期资金周转给付高息等为由,通过口口相传的形式吸引人加入。他们在投资失败欠下巨额债务,明知无法偿还的情况下,仍继续恶意借贷,最后携款潜逃。老年消费者需谨记高利息必须伴随着高风险,利息越高风险越大。

旅游出行当心三个陷阱

1.当心低价团购陷阱。不合理低价游俨然已成为旅游市场的痼疾,由此也出现了种种“并发症”,老年群体成为“重灾区”。因此提醒老年消费者不要单纯以价格为导向,而要多关注旅游产品品质,要选择有资质和口碑好的旅行社,防止受骗上当。

2.当心年龄附加费陷阱。年龄附加费是国家明令禁止收取的。老年朋友在签订合同前,最好由家人陪同,仔细阅读合同内容,检查附加收费、行程路线、收费项目、交通食宿安排等条款内容是否合理后,再签字和付款,同时一定要旅行社出具正规的收据。

3.当心天价消费陷阱。外出旅游在就餐和购物时,要把价格和计量单位问清楚,明明白白购买商品和接受服务。如遭遇消费陷阱、侵权事件,要敢于拒绝并保留好维权证据。在保证人身安全的前提下,及时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发表评论
网名:
评论:
验证:
共有0人对本文发表评论查看所有评论(网友评论仅供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站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人才招聘 - 广告服务 - 加盟分站 - 请您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