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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要求,绝对不能随意转嫁工作给乡镇政府

2017-02-21 23:50:17 来源:正义与法制网 浏览:3289

中办国办:县级部门不得随意转嫁工作给乡镇政府

发布时间: 2017-02-21 08:40:52  |  来源: 新京报  |  作者: 吴为  |  责任编辑: 钮东昊

原标题:中办国办发文要求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扩大乡镇政府服务管理权限

县级部门不得随意转嫁工作给乡镇政府

昨日,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的意见》(简称《意见》),要求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扩大乡镇政府服务管理权限,明确提出县级职能部门不得随意将工作任务转嫁给乡镇政府。

加大政府购买

“花钱养人”变“花钱办事”

《意见》从强化乡镇政府服务功能、优化乡镇基本公共服务资源配置、创新乡镇公共服务供给方式等方面提出相关举措。文件明确,乡镇政府要“着力强化公共服务职能”,并明确了教育、就业、养老、医疗和文化等方面服务职能。

扩大乡镇服务管理权限方面,《意见》提出,直接面向人民群众、量大面广、由乡镇服务管理更方便有效的各类事项依法下放乡镇政府,重点扩大乡镇政府在农业发展、农村经营管理、安全生产、规划建设管理、环境保护、公共安全、防灾减灾、扶贫济困等方面的服务管理权限。

《意见》要求,强化乡镇政府对涉及本区域内人民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和公共服务设施布局的参与权和建议权。县级职能部门不得随意将工作任务转嫁给乡镇政府。

此外,要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对适宜采取市场方式提供、社会力量能够承担的公共服务项目,应尽可能交由社会力量承担,由花钱养人向花钱办事转变。在机构设置上,除机构编制专项法律法规外,上级业务部门不得以机构上下对口等手段要求增加乡镇站所设置和人力资源配置。

乡镇工作补贴

提高工作人员工资待遇

中央深改组于去年12月5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意见》,并提出要重视乡镇干部队伍建设,关心乡镇干部工作生活。

“加强乡镇干部队伍建设”方面,意见明确了多项政策,包括完善乡镇事业编制人员岗位聘用、职级晋升和职称评定方面的倾斜政策。注重从乡镇事业编制人员、优秀村干部、大学生村官中选拔乡镇领导干部。实行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落实乡镇工作补贴和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政策等。

对于乡镇干部的工资水平,人社部相关负责人曾表示,中国机关事业单位近4000万在职人员,有近800万人在乡镇工作,他们长期工作在一线,条件相对艰苦,工资水平普遍相对偏低。

“有的在乡镇工作了三四十年,工资才一两千块。这跟公务员的社会地位、人力资本和承担的工作不匹配。”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兼薪酬专业委员会会长苏海南表示,从全国总体水平看,这些公务员工资普遍偏低。

人社部此前也表示,未来工资调整将重点向基层倾斜。同时,为落实中央加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的要求,稳定基层工作队伍,鼓励人员向基层流动,将通过建立乡镇工作补贴制度,适当提高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记者吴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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