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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欢乐谷“10·27”安全责任事故被追责

2024-01-08 16:07:12 来源:正义与法制网 浏览:551

来源:廉洁深圳网

      日前,经批准,深圳市纪委监委对深圳市欢乐谷“10·27”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开展问责调查。

  经查,该事故是一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山监管局、南山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和沙河街道办事处均负有责任。

  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由深圳市纪检监察机关对3个责任单位及9名公职人员进行了追责问责,具体如下: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山监管局,履行安全生产监督职责不力,被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深圳市南山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履行辖区旅游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不够有力,被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街道办事处,未有效督促涉事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被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郑镜雄,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山监管局局长、一级高级主办,落实特种设备安全风险防范和安全隐患整治领导责任不到位,被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李汉裕,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山监管局副局长,落实特种设备安全风险防范和安全隐患整治领导责任不到位,被给予诫勉处理。

  陈淑芬,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山监管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科长、一级主办,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责任不到位,组织监督检查工作不规范,被给予党内警告、政务记过处分。

  袁 坤,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山监管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副科长、二级主办,落实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责任不到位,安排监督检查工作不规范,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

  张才潜,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山监管局一级主办,对涉事企业安全监督检查不到位,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陈 鼎,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山监管局桃源所一级行政执法员,对涉事企业安全监督检查不到位,被给予政务记过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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