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7日从自然资源部获悉,按统一部署,派驻地方的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局近期约谈2020年土地例行督察发现土地违法违规问题突出的河北省秦皇岛市、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辽宁省沈阳市、吉林省长春市、浙江省绍兴市、福建省福州市、江苏省盐城市、安徽省阜阳市、山东省日照市、河南省漯河市、广东省清远市、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湖北省黄冈市、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四川省德阳市、云南省昆明市、云南省曲靖市、陕西省榆林市、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等19个地市人民政府和甘肃省兰州新区管委会,面对面指出问题,提出严肃批评,明确整改要求,督促加大整改查处力度,遏制违法违规问题,严防死守耕地红线。
2020年,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机构对31个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019年度耕地保护情况开展了土地例行督察。重点督察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挖田造湖、“大棚房”等打着各种旗号破坏占用耕地的行为及耕地占补平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总体上,各地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不断采取新措施,但部分地区耕地保护责任落实不到位,“非农化”“非粮化”等问题比较突出,“零容忍”遏制新增违法用地问题不到位,监管不力,执法不严。
此次约谈地区问题比较突出,主要包括新增违法违规用地总量大,在本省位于前列,有的区县政府主导土地违法违规问题突出;2020年7月3日国务院召开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以后仍有顶风续建、新建问题,有的已被自然资源部公开通报;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挖湖造景;补充耕地不合规,有的在生态脆弱区占用法规禁止开垦的林地实施土地整治项目用于补充耕地;落实督察意见整改不力,存在敷衍整改、弄虚作假情形。
各派驻地方的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局要求被约谈地区落实耕地保护主体责任,坚决遏制问题增量,依法依规推进存量问题整改,实事求是、分类处置,避免“简单化”“一刀切”;同时举一反三,完善相关制度政策,健全耕地保护和自然资源管理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