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人诉讼代理人,能听清吗?”
“能听清。”
“被上诉人诉讼代理人,看得清楚屏幕上的文字吗?”
“看得清,看得清。”
2月6日下午1点半,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七法庭内,合议庭法官正在组织一场特殊的线上庭审,上诉人代理人和被上诉人代理人通过视频接入,三方的高清影音图像出现在审判席前方的电子显示屏上。一起借助互联网庭审系统线上审理的案件,在大连中院如期开庭。
“因疫情特殊情况,本次庭审采用互联网庭审系统开庭。”
确认双方代理人身份后,随即展开法庭调查。
……
这是一起买卖合同纠纷上诉案,原审被告不服一审判决,向大连中院提出上诉。庭审中,法庭围绕原审被告主体资格以及违约金是否过诉讼时效等焦点问题进行询问,双方当事人围绕上述焦点展开辩论。法庭事实调查、法庭辩论、发表最后陈述意见等环节在线上有条不紊地进行,整个过程声音清晰,画面流畅,程序规范。随着双方代理人借助电子签名技术完成对庭审笔录的确认后,仅用时30分钟即完成庭审全部环节,庭审互动性丝毫未受空间距离和疫情防控措施的影响。庭审结束后,庭审音视频自动存储在云服务器中,可供法官随时下载备查。
“感谢大连中院用互联网庭审方式开庭,让我在疫情防控期间不用从广西南宁赶过去,用手机就能很方便地参与庭审。从实际效果看,这种形式沟通也非常顺畅,效率很高。”上诉人诉讼代理人陈律师在庭审结束后表示。
据了解,该案原定2月7日开庭,受疫情影响,在庭前排查中,主审法官丁大勇发现该案上诉人诉讼代理人远在广西,合议庭了解这一情况后,主动与双方沟通联系,在征得双方同意后,决定启用互联网庭审系统开庭审理。
据悉,为了保障此次线上庭审顺利进行,大连中院组织技术团队,引入互联网庭审系统接入数字法庭,经过前期多次调试、完善,成功实现法官、书记员在法庭,当事人在家参与的线上庭审模式,既保障了诉讼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合法权益,不让公平正义因疫情受阻,又有效避免了因当事人聚集而可能引起的疫情扩散风险。目前,大连中院正在加快推进应用互联网庭审系统,下一步,该系统将在全市各基层法院推广使用。
此外,随着全国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序部署,大连两级法院智慧法院建设成果日益显现,自2月3日至今,大连中院12368共接听电话437个,两部热线共接电话54个;全市两级法院共收到当事人网上立案申请54件,共收当事人邮寄立案申请26件,线上立案、线上调解、线上审理将最大限度发挥其特殊优势,努力为亟待解决诉讼纠纷的当事人排忧解难。( 张国强 韩宇 李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