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检察日报
由湖北省监利县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孙某等19人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一案,近日在该县法院一审宣判。主犯孙某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多项罪名,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18名被告人分别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至七年不等,各并处罚金。
黑手伸向幼教市场,牟取高额非法利润
孙某是监利县三洲镇人,2000年以来,他先后拉拢多名团伙成员,开设赌场和典当行,通过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以及强揽工程等手段,多次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经过多年发展,该组织形成了以孙某为组织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人数较多的犯罪组织,在监利县三洲镇以及相邻的湖南省岳阳市一带形成较大影响。
2011年,孙某把黑手伸向了幼教领域,他和团伙成员先后强行插手三洲镇两所幼儿园经营,并通过有组织地威胁、滋扰等暴力和软暴力手段,逼退原股东,排除竞争,以强迫交易的方式控股经营这两所幼儿园。
随后该组织开始强行收购兼并当地其他幼儿园,最终垄断了该镇的幼儿园市场,并通过抬高学费谋取高额非法利润。到后来,该组织还违法强行收取所谓“校车管理费”“人头费”等费用,严重影响了当地群众正常的生活、生产秩序。
“孙某组织的成员随时出入原本应该封闭的幼儿园,他们‘社会人’的言谈举止,对幼儿的身心发展可能造成严重负面影响。”办案检察官介绍,先后有多名教师因为无法接受现状,愤而辞职。
提前介入引导侦查,锁定涉黑组织完整证据链
2018年5月,经全国扫黑办督办,孙某涉黑线索转至荆州市和监利县两级公安机关核查,随即公安机关成立专案组。
随着侦查工作的不断深入,孙某等人涉嫌黑社会性质犯罪初露端倪,公安部对此案挂牌督办。
为督促公安机关更好地收集证据,监利县检察院指派检察官提前介入侦查,并多次与专案组成员召开联席会议,对收集证据、适用法律提出检察建议,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确保侦查程序合法和证据的合法性。
2019年3月,公安机关将此案向监利县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由该院检察长主办。办案组成员加班加点阅卷,制作了20余万字的阅卷笔录和长达600页的示证质证PPT。由于部分犯罪嫌疑人羁押在外地,办案组先后赶赴公安县、江陵县、荆州市沙市区等地提审犯罪嫌疑人。
在审查起诉阶段,办案检察官多次与公安机关专案组召开联席会议,就“黑财”追缴、追诉漏犯等问题进行沟通,并在后期工作中取得了较大进展。
6月20日,监利县检察院将该案向监利县法院提起公诉。涉案被告人由移送审查起诉时的14人增加到18人。7月10日,监利县检察院又追诉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一人,最终提起公诉的被告人达19人。
深挖彻查,移送多条“保护伞”线索
多年来,该黑社会性质组织利用当地政府部门少数工作人员的支持、纵容,垄断当地学前教育,还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公然在幼儿园结伙出入,给师生的安全带来极大的隐患。
针对上述问题和一些薄弱环节,监利县检察院通过检察建议,督促相关单位建章立制完善管理,并将发现的6条涉黑涉恶“保护伞”线索及时移送该县扫黑办和纪委监委。
在审查起诉中,监利县检察院还发现该组织部分成员原前科判决不当的问题。在审查肖某被故意伤害案时,发现孙某幕后操纵张某投案,并指使张某、龙某作虚假供述,最后仅张某一人被判处拘役,其他涉案人员逃脱了法律惩处。在审查聚众斗殴案时,发现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孙某阶、李甲以及参与聚众斗殴的另一方组织者李乙、积极参加者胡某原判决量刑畸轻,且对李乙、胡某适用缓刑不当。针对上述问题,监利县检察院向法院分别发出了再审检察建议,法院现已采纳一份再审检察建议,由荆州市中级法院撤销对张某的原有判决,发回监利县法院重审。(蒋长顺 彭威 邓池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