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更新
花了20余万元发论文,没想到,这笔钱却成了骗子的购房首付款。近日,上海市闵行区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将张某批准逮捕。
2018年6月,刘先生得知有朋友通过张某的帮助,成功在某杂志上发表了论文。为了评职称,刘先生联系了张某,得知要先付500元的定金,再安排审稿,审稿通过以后再付清尾款。张某还说最快也要到2018年11月才能发表第一篇论文。想着朋友的文章都发出来了,刘先生同意了张某的要求。
于是,在此后的半年内,刘先生及朋友先后将27篇论文发给张某,其中23篇都付了尾款,共计22万余元。2018年11月,到了论文该发表的时间,但刘先生却没有看到任何一篇论文刊发在某杂志上。刘先生马上联系了张某,张某说再等等,论文过两天就能在网上查到。
一周后,刘先生还是没查到该发表的论文。此时,他才从张某处得知所有的论文都不能发表,而且张某也没有把钱退还给他。张某告诉刘先生,已经把钱花掉了,其中一部分用来付房子首付,要退钱的话得等房子卖掉才行。等了几个月,刘先生发现张某的房子没有房产证没法出售,遂报警。
张某到案后,称认识某杂志社的工作人员李某,可以帮忙发表论文。因为杂志社从2018年11月开始提高了文章刊发的标准,才导致刘先生的文章不能发表。另外,张某强调在其收取款项的时候,所有论文审稿都已经通过了,按照以往的情况是可以发表的,所以他就把钱花了。经查,2015年至2017年间,张某与李某合作帮人发表过论文。2018年6月,张某再次找李某合作时,李某直接拒绝了,并没有审稿。承办检察官认为,张某在明知不能在某杂志社发表论文的情况下,谎称有能力发表论文,并欺骗刘先生已经审稿通过可以采用,骗取钱款,其行为已涉嫌诈骗罪。(韩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