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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南宁3月10日电(记者卢羡婷)近年来,广西大力推进家事审判改革工作,多部门联手构建全方位保护妇女儿童及老年人合法权益工作联动机制。
自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在全国法院部署开展家事审判改革试点工作以来,广西积极构建家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目前,6个县区正在开展试点工作,引进青少年事务社工参与人民法院审理涉未成年人案件的社会调查、调解、心理疏导、回访观护和帮教等,最大限度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为促进家庭纠纷的实质化解,各试点法院审理婚姻家庭案件时,通过开展庭前评估和心理疏导,引导当事人理性平和解决家事纠纷;创设离婚案件冷静期制度;成立反家暴合议庭,下达人身安全保护令;推出“蓝天家书”,规劝当事人珍惜缘分、教育好子女;实行判后回访帮扶,追踪判后效果,尽可能地帮助解决问题和困难。
为推动家事审判改革工作顺利进行,自治区高院组织汇编下发了家事少年案件审判工作规程,内容包括家事案件财产申报、家事案件调查、心理咨询疏导、人身安全保护令等19项配套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