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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7日,青海高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18年以来全省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基本情况,全年共受理一审黑恶势力犯罪案件24件,审结6件53人,经审理认定构成恶势力犯罪的案件5件,恶势力犯罪组织成员共41人。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青海三级法院认真学习贯彻全国和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把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立足审判职能,狠抓涉黑涉恶案件审判工作,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
过去一年,青海各级法院牢固树立铁案意识,严格执行“三项规程”,切实增强证据意识、程序意识,充分发挥庭前会议的功能,有效提高庭审效率。全省法院从严把握缓刑适用条件,充分运用追缴、没收、财产刑等手段,在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分子的同时,依法铲除黑恶势力的经济基础。在审理恶势力犯罪案件中,坚持依法准确定罪量刑,全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实现了“稳、准、狠”的打击效果,彰显了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青海高院相关负责人说,扫黑除恶案件依法审理,充分展示了青海法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成果,向全社会传递了党中央和人民法院彻底铲除黑恶势力犯罪的信心和决心。(记者 韩萍 通讯员 郝光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