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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买手机,男子四处申请贷款,最终还不上借款抢夺金店。近日,福建省闽清县人民检察院对胡某以抢夺罪向闽清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经闽清县法院一审判决,胡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2017年,广西小伙胡某至福建闽清打工谋生,闲暇之余看见同事们用新款手机玩游戏,为了拉近与同事间的距离,胡某开始关注各种贷款信息打算购买手机。随后,胡某陆续进行贷款,除了在著名的借贷平台打白条,胡某甚至向不知名的网贷公司申请贷款,并将钱全部投入买新手机和购买游戏装备上。随着各种花销越来越多,胡某靠工资还贷逐渐入不敷出。2018年起,胡某接到各大网贷公司的催款电话。在还贷和电话催讨的双重压力下,胡某便萌生了抢钱还贷的荒唐想法。今年1月,蓄谋已久的胡某至闽清县内一家金店,假借购买金项链为由实施抢夺。胡某先是选定一条项链与店主黄某商定了价格,随后假意要付款,趁黄某在开具发票没有防备时,抢走了一条重约46.33克、价值13435元人民币的金项链。(记者 王莹 通讯员 王鲁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