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法治讯 明知自己欠款未还却按揭买车,日前,平江县人民法院将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被执行人钟某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2017年,钟某因拖欠租赁款被张某诉至法院。法院审理后,判决钟某支付张某租赁费4万余元。判决生效后,钟某一直未履行还款义务,张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依法向钟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并多次上门做其思想工作,钟某均以资金周转不开为由拒不履行义务。为了规避执行,钟某开始拒接法院电话,甚至玩起了“失踪”。在一次集中执行活动中,经过周密部署,执行干警在钟某家中将其抓获,并扣押了其名下一辆汽车。经查,钟某在规避执行期间按揭购买了一辆风神牌SVU汽车,每月支付按揭款3170年,共计支付按揭款38040元,属于有能力而拒不执行的行为,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于是,法院以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依法将被执行人钟某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法官提醒:对法院生效的判决、裁定,任何公民有义不容辞的履行义务。拒不履行判决、裁定将会“一处失信,处处制约”,轻则影响生产生活,重则面临牢狱之灾,妄图躲避终究会受到法律的惩罚。(刘春林 刘高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