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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门公安局副局长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栽了

2018-06-27 20:55:52 来源:正义与法制网 浏览:5065

今年以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将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作为执纪审查重点,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的“保护伞”问题线索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日前,湖北荆门市公安和纪委监委就协作破获了一起公安机关内部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

  稽查黑恶团伙 牵出背后“保护伞”

  荆门地处湖北省中部,汉江中下游。 在荆门当地,提起“郭氏公司”无人不知。 今年以来,荆门市委市政府按照湖北省委统一部署,在全市展开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接连破获数个涉黑涉恶犯罪团伙,揭开了以涉黑涉恶人员郭华为首的“郭氏公司”,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获取巨额经济利益,严重破坏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的黑恶势力团伙真相。

  当地警方在对“郭氏公司”多起非法集资项目展开调查时,发现有人频繁地向郭华和他妻子的银行账户汇款。 金额少则几十万元,最多的一笔将近两百万元。 经过仔细比对排查,办案人员发现这些银行户头的所有人中邹某的名字多次出现,而邹某正是荆门市公安局原副局长邹平的直系亲属。

  以借贷为名 邹平从黑恶团伙获暴利

  邹平,时任荆门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从警31年,屡屡建功,邹平本人就曾是一位打黑英雄。 这样的干警会与黑恶势力具有牵连吗?

  荆门市纪委监委第四审查调查室主任 王勇:因为邹平本人是长期从事警侦、刑侦相关的侦查工作,邹平也有警觉,所以他承认了自己的一些问题和错误。但是我们的调查目的,肯定是邹平所有的问题,而不仅仅只限于他跟郭华两人之间的不正当经济来往。

  作为一名执法者,邹平很清楚自己的所作所为。 为了规避法律,邹平以借贷为名收取高额利息。 根据邹平本人交代的情况以及郭华本人的供述,办案人员证实了邹平先后收受郭华人民币11万元、美元5万元,并以借贷为名向郭华收取高额利息获利230万元。

  公安局原副局长涉嫌多项犯罪

  然而,随着调查的深入,办案人员发现邹平与郭华之间的“交易”,远不止于此。郭华妻子名下有一辆号牌为鄂H00007的轿车。据调查,这个号牌是当时一批公车改革腾退下来的,并不是普通百姓随便能拥有的。

  荆门市纪委监委 工作人员:这种比较好的车牌,我们说这是靓牌,郭华是拿不到的。他必须得通过邹平去跟相关人员打招呼,然后把这个车牌留给他,提前预留给他。

  从“靓牌”车牌号入手,调查人员发现邹平在担任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刑侦支队党委书记、支队长、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期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在企业经营、车辆牌照办理、车辆交通违章消除、变更戒毒强制措施、提供案情信息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所送财物,涉嫌犯罪。

  鉴于案情重大,荆门市委市纪委监委立即决定对邹平采取措施,邹平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公权力无小事 执法权岂能成为个人的“特权”

  随着邹平的问题浮出水面,办案人员发现在荆门市长期盘踞中心城区的黑恶势力团伙“郭氏公司”,其“首脑”郭华的发迹史几乎就是与邹平的交往史。

  郭华赌博被公安局拘留,邹平一个“招呼”立刻释放。 郭华的哥哥吸食毒品被公安机关强制隔离戒毒。但通过邹平的运作,硬是将其变更为社区戒毒。 郭华与他人发生矛盾冲突和利益纠纷,只要他打着邹平的旗号,就能“摆平”很多事情。

  荆门市纪委监委常委 王俊安:邹平错把执法权当作自己的“特权”,执法犯法、徇私枉法,损害了公安队伍形象,造成了恶劣社会影响,必须严肃查处、整肃风气。

  针对邹平案暴露出的问题,荆门市纪委监委深挖彻查涉黑涉恶案件背后的腐败问题,对该市公安机关3名党员干部利用职务便利及影响关照涉黑涉恶人员并收受其“感谢费”等问题进行严肃查处,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同时,荆门市公安局开展廉洁从警队伍整训活动,在全系统推行警务工作精细化管理,对请托打招呼的漏洞进行进一步堵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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