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网讯】(陕西 李军委)6月6日上午,陕西省兴平法院执行干警果断出击,依法对“老赖”张某某拘留15日,捍卫当事人胜诉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彰显坚决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决心和信心。
张某某原任兴平市赵村镇某村党支部书记。2013年7月,向同村的杨某某借款30000元。2014年底,归还了22000元,剩余8000元,杨某某多次索要,张某某以各种理由推脱,拒不偿还。杨某某向兴平市人民法院起诉,法院依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判决张某某偿还杨某某8000元。
判决生效后,张某某拒不履行法定义务,杨某某申请执行。执行干警多次传唤张某某来法院,劝导尽快履行生效判决,其拒不配合执行工作,且态度蛮横。
6月6日上午,执行干警再次来到张某某经营的企业,督促其履行法定义务。执行干警苦口婆心,张某某百般抵赖,始终拒绝向杨某某偿还剩余8000元。执行干警依法将张某某强制带回,实施司法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