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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太原1月24日电 (刘小红 李峰)记者24日从山西省森林公安局获悉,该局吕梁山分局在“飓风一号”专项行动一举查获4起刑事案件,2起行政案件。此间,抓获一名非法收购野生动物的男子,并查获野兔60只,野鸡1只。
日前,山西五鹿山派出所民警接到线报称,有人在林区收购野兔。根据线索,吕梁山分局刑侦大队和五鹿山派出所民警认真分析研判、严密布控设防,在蒲县蒲城镇古坡村将非法收购野生动物的贺某(大宁人)当场抓获。
经审讯,贺某对其非法收购行为供认不讳,并交代从张某、弓某、李某、曹某、薛某等人的收购。随后,办案民警兵分两路连夜前往蒲县红道乡辛庄村等地抓获张某、弓某、李某、曹某、薛某等五人。
经调查,2018年1月11日,贺某与张某(蒲县红道乡古坡村委辛庄村人),通过电话联系商量好收购野兔的相关事宜后,在明知张某等人是非法狩猎所获猎物的情况下,仍于12日到辛庄村以每斤11.5元的价格,收购该村五名村民在辛庄村周边山上使用猎套非法猎捕的野兔59只(张某11只、薛某15只、弓某7只、曹某5只、李某21只),另收购辛庄村闫某的野兔1只,当天下午收购后在回家途中被五鹿山派出所查获。
目前,张某、弓某、李某在禁猎区使用禁用工具,因涉嫌非法狩猎罪被取保候审;贺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取保候审;曹某、薛某非法狩猎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中。(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