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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互联网科技企业互通构建“微法院”平台

2017-12-27 23:57:04 来源:正义与法制网 浏览:2235

江苏高院与腾讯公司共建“微法院”平台

发布时间: 2017-11-17 08:53:53  |  来源: 人民法院报  |  作者: 朱 旻  |  责任编辑: 陈山

本报南京11月16日电 (记者 朱 旻 通讯员 邢 斌 马洪涛)今天,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与腾讯公司共同召开新闻发布会,联合推出全国法院系统首个移动互联全业务生态平台——“微法院”。发布会上,双方联合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江苏高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周继业致辞。

发布会现场演示了“微法院”平台各项基本功能。面向社会公众,平台内嵌于微信的智能机器人通过语音交互的方式提供法律法规查询、诉讼流程引导、诉讼风险评估、类似案例推送等服务,引导公众客观理性认识矛盾纠纷,合理使用司法审判资源。

面向案件当事人,平台可以提供在线预立案,智能辅助生成标准化诉状。通过“腾讯慧眼”人脸识别技术,平台在审判流程的各个节点进行人脸核验,方便当事人快速参与诉讼活动。证据提交等流程也可通过微信完成,从而降低诉讼成本。“一案一群”设置,使流程节点告知、证据材料提供、案情交流讨论、流程文书送达更加便捷。当事人还可以通过微信申请在线阅卷、查看庭审视频。

面向办案法官和书记员,平台可以推送关联案件,生成案件画像以及案情分析报告;提供微信开庭排期、审限变更、文书审批、电子送达等服务,让法院干警可以随时随地处理案件。还可以实现远程微信庭审,无论当事人身处何地,开庭审理都可以有序开展。

记者获悉,依托微信庞大的生态圈,“微法院”将不断完善功能设置,链接更多行业,形成“微法院”生态圈。生态圈最核心部分是法院内部协作,向外逐步延伸至案件当事人、代理人,公安、检察、司法等政法机关,有诉讼意向的社会公众,银行、保险、证券、网络支付等协作单位,学校、医院等各行业微信用户……

记者还了解到,“微法院”生态圈的强大功能将会在法院很多业务工作中得以体现,比如联合司法厅等部门打造多元化纠纷矛盾解决平台,通过仲裁、调解等手段化解矛盾,解决纠纷;联合学校、医院等单位,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医患纠纷化解提供指导性案例、法律法规等服务, 从而实现微信与法院工作深度融合,开启一个全新的“微法院”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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