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耍猴艺人买野生猕猴被抓 猴乡协会写求情信

2017-07-19 14:51:23 来源:正义与法制网 浏览:1979

耍猴艺人买野生猕猴被抓 猴乡协会写求情信

发布时间: 2017-07-19 08:41:13  |  来源: 华西都市报  |  作者: 杨雪  |  责任编辑: 钮东昊

2016年底,成都火车北站一栋居民楼里,11只遭非法盗猎、贩卖的野生猕猴被成都森林公安解救,同时牵出一个特大猎捕、运输、贩卖猕猴网络。

时隔半年,这起案件中的主要犯罪嫌疑人全部归案的同时,办案民警收到来自河南“猴乡”新野县的两封信——一封举报马亮团伙长期在四川等省份非法捕捉、买卖猕猴。

另一封,则是以“新野猴艺是河南省非遗项目”为由,为嫌疑人们求情。目前,此案已侦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

耍猴人 外地来

凉山买来野生猕猴

2016年12月10日,来自著名“猴乡”——河南省新野县的马亮和徐森,从襄樊坐火车出发,当晚11点过到达成都北站。第二天一早,他们来到石羊场车站叫了辆“野租儿”,狂奔数百公里,到凉山州冕宁县与张康洪碰头取货。

与此同时,张勇和张强也从河南新野来到成都,住进了同一家小旅馆。他们是猴子的买家,等着马亮的这一批“现货”。

马亮、徐森顺利和张康洪碰了头,11只大小猴子装进5个铁丝笼,外面再套上行李袋。11日晚上,两人先后回到小旅馆,不同的是,多了5个大件“行李”。

正数钱 被逮了

11只猴子卖了1.3万

验了货,给了钱,这笔买卖就成交了。按照约定,马亮和徐森还要安排人手到成都来分销转运,把猴子带回河南。

2016年12月12日凌晨,就在马亮、徐森两人数钱的当口,跟踪、调查了一天的成都市森林公安民警破门而入,人赃并获。“从河南到成都,再到冕宁,数千公里的行程安排得十分紧凑周密,一看就是老手。”调查中办案民警发现,为了逃避打击,马和徐还做了多项准备,“他们通知来分销带猴子的人,都要随身携带《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用“来耍猴”应对相关部门检查,是该团伙的一贯做法。除此之外,为了看起来更真实可信,马亮等人在运输时,每个人从不携带超过3只猴子。一则不引起怀疑,二则如果“出事”也可以减轻处罚。

在这起案件中,马亮从张康洪手里买来的11只猴子,8只“标准猴”每只1400元,3只大猴打包2600元,共付给张康洪13800元,转手卖给张勇、张强,就是2000元一只“标准猴”。而这些“标准猴”被运回河南新野后,在当地能卖到5000元左右。

进深山 躲半年

卖家终究没跑脱

张康洪,凉山州冕宁县人,常年在凉山州各县买卖山货。在马亮和徐森被抓后,张康洪闻风而逃。2017年春节前,办案人员去了两趟凉山,深入大山实施抓捕,但都被其利用地形优势逃脱。“听说他放狠话,三年内绝不下山。”民警说。2017年5月底,觉得风声过了的张康洪回家过端午节。一出现,就被当地公安机关挡获。至此,这起特大案件的又一重要人物归案。

张康洪归案后,森林公安民警经过侦查和审讯得知,马、徐二人指使张康洪利用地利、人情之便在冕宁一带组织猎捕收购,再由马、徐二人组织转运和分销。以马亮为核心的这个团伙已经形成完整的“流水线”操作链条。目前,此案已侦查终结,并移送至检察机关。据办案民警介绍,猎捕、运输、买卖猕猴被证实达到10只以上的,将被法院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的特大案件,按照刑法,将被处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猴乡来了两封信

一封举报一封求情

在马、徐等四人被抓获后,成都市森林公安收到了来自河南新野的两封信。

署名为“河南新野人”的举报信对马、徐等人的行为表示愤慨。信中提到,除了在运输过程中,猴子会因各种非正常原因死亡外,对于幸存猕猴到达新野后被训练的“遭遇”,也表示抨击。

但是另一封信,却表达了截然不同的意思。新野县猕猴艺术协会给成都市森林公安局发来的函件中介绍,新野猴戏属河南省非遗项目,希望可以对四人从宽、从轻处理。

“猴戏艺人要获取猕猴,有多种合法途径,比如从当地合法的养殖场购买。通过合法途径取得猴源并不会影响非遗传承,非遗传承不该、也不能成为对野生动物犯罪的理由。”成都市森林公安局一位负责人认为,法律有规定,就应当严格遵守。(文中人物皆为化名)

华西都市报-封面新闻记者杨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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