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更新
新华社太原6月11日电(记者孙亮全、胡靖国)设立投资公司,以高额利息为诱饵,非法吸收公众存款6000余万元,涉及投资参与者300余人。大同警方近日抓获该两名犯罪嫌疑人。
2014年至2015年期间,山西四家投资担保有限公司通过虚假宣传,以高额利息为诱饵,非法集资共计5953余万元,涉及山西省投资参与人246人。案发后,四家公司的法人代表及实际操纵人田某逃匿。
大同公安机关对这起案件高度重视,将犯罪嫌疑人田某列为市督逃犯,成立追逃小组,深度研判追逃。
5月31日,办案民警在河南洛阳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田某,并将另一起非法集资案件主要犯罪嫌疑人杨某抓获。
归案后,犯罪嫌疑人田某对其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犯罪嫌疑人杨某系山西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2014年以来,犯罪嫌疑人杨某以高额利息为诱饵,非法吸收公众存款6000余万元,涉及投资参与者60余人。
目前,两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