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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死人再演,广东中山一镇长违规赴宴悔了

2017-04-28 13:00:30 来源:正义与法制网 浏览:1946

广东中山:镇长等违规接受下属宴请 致1人喝死

发布时间: 2017-04-28 08:46:34  |  来源: 南方日报  |  作者: 赵杨 吴珂  |  责任编辑: 钮东昊

27日,纪检部门又披露“喝酒致死”案。广东省纪委当日披露了3起违规吃喝典型问题。其中披露了中山市东凤镇镇长黄永前等人违规接受下属宴请造成严重后果问题。

通报称,2017年1月3日,中山市东凤镇镇长黄永前和该镇副镇长黄柱洪接到镇住建局局长陈迪坤聚餐邀请时,不但不拒绝,反而与该局全体人员共31人聚餐,饮用了多瓶白酒、啤酒和辖区内私人老板陈某提供的两瓶洋酒,造成聚餐中3人酒精中毒,其中1人死亡的严重后果。此外,2015年1月至2016年1月,东凤镇政府还存在将酒水费用在镇下属公司违规列支问题,黄永前负有主要领导责任。中山市纪委、市监察局分别给予黄永前、陈迪坤撤销党内职务和行政撤职处分,给予黄柱洪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广东省纪委表示,3起典型问题,暴露了我省违规吃喝问题仍时有发生,有的公款超标准接待,有的大吃大喝造成严重不良后果,有的不吃公款吃老板,呈现出隐形变异的新情况新特点,说明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必须抓长、抓常、抓细。

广东省纪委强调,五一、端午假期前后,往往是违规公款吃喝、公款送礼、公款旅游等问题易发多发期,必须引起高度警觉。各级党组织必须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加大工作力度,把纠正“四风”往深里抓、实里做。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既要以身作则,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又要敢于负责、敢于担当,抓好本单位本部门纠正“四风”工作,坚决防止不正之风反弹回潮。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继续紧盯节日假期,守住节点、寸步不让,强化监督检查,发现违纪行为特别是“四风”隐形变异问题,要严查快处,典型案例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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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两起典型问题为:

1、省核工业地质局副局长莫纯銮等人违规公款吃喝问题。

2016年3月10日,莫纯銮和该局调研员邓广成等6人,前往省广新控股集团下属的广东绿洋实业有限公司洽谈业务后,当晚公务接待共有17人参加,食用高档菜肴,饮用洋酒,餐费共计8550元,接待费用超标。此外,莫纯銮、邓广成等人还违规收受该公司赠送的茶叶、烟酒等礼品。省纪委给予莫纯銮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邓广成党内警告处分;责成省广新控股集团对广东绿洋实业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徐伟亮作出严肃处理。上述违纪款物被收缴。

2、惠州市龙门县永汉镇委书记陈金明违规收受礼品和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问题。

2016年6月15日,陈金明违反廉洁自律规定,在其办公室收受在辖区内有业务的惠州市某私企老板赠送的礼品,当晚陈金明等人又接受该老板邀请到农家乐就餐,并饮用高档白酒。惠州市龙门县纪委给予陈金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记者/赵杨 吴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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