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京人”申请公租房需有购房资格
北京市住建委近日宣布,将在公租房、自住房中为新北京人(稳定就业的非京籍无房家庭)开展专项分配试点,单独划分30%房源,让其感受到家的温暖。
其中,两个公租房项目配租公告7日发布,新北京人无房职工4月10日就能申请登记。不过申请条件比较高,非京籍申请人需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45周岁,需具有购房资格,申请人家庭成员至少有一人在项目所在区或城六区工作。
北京市某公租房项目管理处门口。中新网种卿摄
120套公租房专配新北京人
近日,北京市住建委宣布将在公租房自住房中为新北京人单独划分30%房源开展专项分配试点。
4月7日下午,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中心发文,明确公租房具体试点项目和房源数量。具体为,朝阳区马泉营家园公租房项目,本次可配租房源共计300套,其中,90套房源面向非本市户籍无房申请人;大兴区高米店家园公租房项目,本次配租房源共计100套,其中,30套房源面向非本市户籍无房申请人。
面向非京籍申请人配租的120套房源,还设置了如下配租次序:第一次序:在项目所在区工作满一年且单位在所在区注册的非本市户籍申请人;第二次序:其他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申请人。根据规定,马泉营家园的配租意向登记时间为4月10日9:30-17:00,4月11日-12日9:00-17:00;高米店家园为4月10日9:30-17:00,4月11日9:00-17:00。
公告显示,马泉营家园公租房项目位于朝阳区崔各庄乡,本次配租的租金标准为39元/建筑平方米·月;大兴区高米店家园项目位于大兴区景明路,租金标准为37元/建筑平方米·月。
北京住建委官方微信公众号“安居北京”回复部分网友留言。
非京籍申请人需具有购房资格
记者注意到,上述两个试点项目为非京籍申请人设置了较高的申请条件:非京籍申请人需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45周岁,申请家庭成员在京均无住房,且按照住房限购政策,具有购房资格。同时,申请人工作单位须位于本市且在本市注册,所处行业符合北京市产业发展需要,未列入产业禁止和限制目录。申请人家庭成员至少有一人在项目所在区或城六区工作。
以非京籍在北京购买商品房的条件来看,购房人需提供连缴60个月的个税证明,或连缴五年的社保证明。
“新北京人专配条件严苛也是为了避免福利陷阱。”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在接受中新网记者采访时说,该举措主要面向新北京人群体中的中低收入人群,旨在满足最低收入家庭的基本居住需求,有利于其在京安居。
针对新北京人定向分配保障性房源,既是住房保障的长效制度,又有助提高其认同感。但同时,也让不少北京人略感担忧:还没地儿住的北京人,咋解决?
北京住建委官方微信公众号“安居北京”在回复网友留言时称,参与试点项目70%的房源是给了京籍无房家庭,并不影响北京人利益,已有公租房对非京籍家庭配租中,均要符合诸多限购条件,包括45岁以下、从事符合首都功能定位的产业等。
北京某公租房项目管理处排队受理现场。中新网种卿摄
将形成新北京人专项分配长效制度
在自住房方面,北京住建委表示,准备在自住房转化项目——昌平北京湾项目中拿出不少于30%的房源、约780套房源,面向符合本市住房限购政策的非京籍无房家庭出售,其中在项目所在区工作的家庭优先分配。
北京住建委表示,此次试点后,将形成面向新北京人专项分配公租房和自住房的长效制度。
据统计,现有已入住公租房中有新北京人1.03万户,占已入住户数的13%;自住房中新北京人已签约3000余户,约占5%。此次试点,提高了分配比例,将使更多的新北京人有认同感。
在张大伟看来,此次试点与北京人口疏解并不矛盾,北京人口疏解的特征是按照产业,而非户籍。新北京人为北京创造了财富,增加了税收,也增加了北京人的福利,这也是鼓励北京人和新北京人共同建设北京。(种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