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村霸"女村主任终审维持20年刑期 判决书近5万字
以权谋私,强占土地,欺压百姓,横行乡里……2016年8月,河北定州市人民法院依法对泉邱二村原村主任孟玲芬进行了公开宣判,以寻衅滋事、敲诈勒索、故意毁坏财物、职务侵占等七项罪名被定州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2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5万元。一审宣判后,孟玲芬当庭表示不服,提出上诉。2016年11月10日,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视频截图
2015年8月,在河北电视台的一次采访中,孟玲芬等人曾殴打村民和记者,定州市公安机关迅速立案侦查,将孟玲芬抓捕归案,随后牵出了其自2012年起的一系列犯罪行为。
事件起因为,2015年7月25日,被告人孟玲芬以本村村民孟凡英未交土地承包费为由,租赁铲车到孟凡英位于村北的承包地内,铲毁法桐94棵、玉簪花苗100平方米。经鉴定,被毁苗木价值共计28220元。之后,孟玲芬再以孟凡英未交土地承包费的名义,指使同村的石某雇佣人员,到孟凡英的承包地内发放砍刀,并指挥他人砍毁承包地内种植的法桐、栾树、香花槐、丝绵木、白蜡等苗木。
8月24日,孟凡英打电话向河北电视台农民频道“老三热线”求助。农民频道记者、摄像师和司机三人来到泉邱二村,到孟凡英的地里录完像后,打算采访村支书。当时的现场视频显示,孟凡英和记者到村党支部书记家附近时,被孟玲芬带人堵住。孟玲芬打了孟凡英一耳光,并追赶孟凡英到屋子内。随后,孟玲芬让几人抢夺记者的设备。当日深夜,孟玲芬再次纠集人员打砸孟凡英家,致使孟凡英家的门窗、院内停放的轿车被损毁。经鉴定,被毁物品价值共计13134元。
孟玲芬被调查后,公安机关发现她还涉及另外多起案件。自2012年以来,孟玲芬利用泉邱二村村干部身份,组织其丈夫、儿子、弟弟、外甥等家族成员,并纠集社会人员,采用暴力及恐吓手段,进行寻衅滋事、破坏生产经营、滥伐林木、敲诈勒索、非法占用农用地、诈骗、职务侵占等多种违法犯罪活动,逐步形成了以孟玲芬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在当地造成恶劣影响。
2013年4月,孟玲芬利用担任定州市大辛庄镇泉邱二村村务领导小组组长、行使村民委员会主任职权的职务之便,以村民委员会名义,将本村的三亩窑坑地以13万元的价格,承包给他人。孟玲芬收取该款后,未入村委会账目,据为己有。
2014年12月11日下午,孟玲芬以本村村民石会群之女石丽丹在互联网上对其发表不满言论为由,纠集被告人石永波、石江涛、王奇、司令员、王鹏浩等人到石会群家,持棍棒打砸石会群家房屋门窗玻璃及停放于院内的吉利牌轿车,价值共计2531元,并殴打石会群之妻苏跃红致轻微伤。
2015年7月,被告人孟玲芬以本村村民刘金刚未及时交纳土地承包费为由,指使被告人石永波掐断刘金刚家生活用电,双方发生争执。后被告人孟玲芬、石永波、石江涛及被告人石江涛纠集的社会人员到本村村民郄玉玲家,持棍棒击打刘金刚胸腹部,致其左侧第11、12肋骨骨折。
记者看到,当地检察机关对孟玲芬的指控犯罪事实达15项之多。当地法院判决书近5万字。
除孟玲芬外,其他同案犯也受到法律惩处。(原题为《河北定州一“村霸”获刑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