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注册/登陆,欢迎光临!
正义论坛加入收藏设为首页
您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综合报道 >> 陕西的户口到底放开了吗——依然艰难

陕西的户口到底放开了吗——依然艰难

2017-02-18 13:45:30 来源:正义与法制网 浏览:2653

母亲是西安某政府机关单位的集体户,父亲是现役军人,然而出生不到20天的琪琪(化名)却没办法办理落户,这可急坏了琪琪的母亲王女士。“孩子爸爸在部队没有户口,我是单位集体户,单位不同意孩子落户,小孩户口问题就没办法解决。” 近日,网友王女士发帖求助。

新生儿能否落户全凭单位意见

“孩子出生家里人都很高兴,但同时也开始为孩子落户发愁。”王女士告诉记者,小孩出生后,老公就开始为孩子落户的事情奔波。“因为家人都不在西安,老公又没有户口,孩子只能跟着我落。”

王女士去户籍所在辖区的派出所询问,“对方答复说户籍政策允许将小孩户口落到母亲所在的政府机关大户,但办理前提是单位同意孩子落户。”王女士说,障碍就出现在这儿,“我们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明确不同意小孩落户。”

根据王女士的说法,西部网记者电话联系到了西安某区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相关事务的工作人员称,这事他们真不好解决。“原则上单位集体户只是针对本单位的在职在岗员工,不可能把什么人都接收进来,具体怎么落户应该去问公安部门,肯定会有解决的途径。”

记者随后向西安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局政工科民警进行咨询。户籍民警表示,按照王女士的情况,新生儿可以落户单位集体户,但派出所办理的必要条件是“单位出具同意落户证明或者介绍信”。“集体户籍卡是由单位有专人统一保管的,如果单位不同意根本落不进去。”

期待政策调整 为新生儿设置落户过渡期

记者了解到,像王女士这样的例子还真不少。

“我去年6月,为了给孩子落户也费了不少事。”家住西安南郊的常先生告诉记者,他是高新区一家IT公司的集体户,“我们单位可以免费为员工落户,但是不接收子女的户口。”

常先生说,他们的房子没有大户,还没办法落居民户籍,妻子又是外省的户籍,“我们在西安生活,孩子户籍落我妻子那边太不方便了。”最后,经过协商,常先生给公司缴纳了6000元的费用,为女儿落了户。

记者从陕西省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了解到,针对双方父母是人才中心集体户或者一方是集体户一方是西安市以外户籍的情况,人才中心可以为其新生婴儿报户。但孩子的落户协议期限是两年,属于暂时安置,两年后需要迁出。

“如果单位给两年的过渡期也好,两年后买的房子就能好了。”王女士说。

听说西安市新的户籍准入政策下个月就要执行了,常先生希望公安部门能够考虑一下像他们这样情况的父母新生子女的落户问题,“能不能有细则规定单位必须接收新生儿落户,哪怕只接收一年两年,总有一个过渡。”

发表评论
网名:
评论:
验证:
共有0人对本文发表评论查看所有评论(网友评论仅供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站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人才招聘 - 广告服务 - 加盟分站 - 请您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