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疾控中心工作人员贩卖新生儿信息被判刑
新华社上海2月9日电(记者黄安琪)刚生完孩子,与新生儿相关的推销电话就蜂拥而至,这让不少人不胜其扰,而这些骚扰电话背后却隐藏着利益链条。2月9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对一起贩卖新生儿信息的案件作出一审判决,对参与窃取、出售、收买的韩某、张某、范某等8名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至两年三个月不等,罚金2000元至5000元不等。
据悉,现年41岁的韩某原是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工作人员,现年50岁的张某原是上海市黄浦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工作人员,两人平时是上下级关系。
据韩某交代,2014年初,张某向韩某询问是否能获取新生儿数据,张某称有朋友经营婴幼儿保健品企业,需新生婴儿信息用于营销。张某许诺韩某,事后将给予好处费。
2014年初至2016年7月期间,韩某在利益驱动下,利用其工作便利,进入他人账户窃取上海市疾控中心每月更新的全市新生婴儿信息,每半个月向张某的个人邮箱发送约5000条信息。张某获取信息后,就转卖给专做婴幼儿保健品生意的范某。直至案发,韩某、张某、范某非法获取新生婴儿信息共计20余万条。
此后,这些信息被多次倒卖,范某将这些新生婴儿信息又出售给同行李某。李某继而将信息提供给了黄某、王某,并从中获利。
王某将新生婴儿信息存储在公司电脑内,后被吴某窃取7万余条。此后,吴某还通过微信、QQ等方式向从事“学前”教育工作的龚某购买新生婴儿信息8000余条。
2016年7月12日,韩某、张某等8人因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被刑事拘留,同年8月18日被逮捕。2016年12月21日,上海市浦东新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浦东新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韩某、张某、范某等8人违反国家规定,分别窃取、出售、收买等方式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