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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供销社原副主任张本强被判十年八个月

2024-04-11 17:39:41 来源:正义与法制网 浏览:203

       新华社贵阳4月10日电(记者汪军)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10日一审公开宣判贵州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原党组成员、理事会副主任张本强受贿案,对被告人张本强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对被告人张本强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01年至2023年,被告人张本强利用担任贵州省安顺市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安顺市政府副秘书长,安顺市规划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安顺市西秀区委副书记、副区长、区长,贵州省关岭县委书记,安顺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安顺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单位及个人在项目承接、规划设计、征地拆迁、土地性质调整、矛盾纠纷协调解决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104万余元,其中485万余元尚未实际取得。

  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本强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应依法惩处。鉴于被告人张本强部分受贿犯罪系未遂,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事实,自愿认罪认罚,退缴部分赃款,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宣判后,被告人张本强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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