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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邮政原总经理马赞福受贿一审被判十半

2024-03-20 16:16:52 来源:正义与法制网 浏览:456

新华社银川3月19日电(记者张亮、邹欣媛)3月19日,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宁夏回族自治区邮政局、宁夏回族自治区邮政公司原党组书记、总经理马赞福受贿罪一案一审公开宣判,马赞福受贿829万余元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

  经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马赞福自2003年至2015年4月利用担任宁夏回族自治区邮政局、宁夏回族自治区邮政公司党组书记、总经理,宁夏回族自治区邮政速递物流公司董事长等职务上的便利、职权形成的便利条件和职务上的影响,接受宁夏名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丁世平等单位、个人的请托,在土地开发、工程承揽、职务提拔、岗位调整、工作调动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价值829万余元。

  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马赞福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或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银川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马赞福犯受贿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马赞福如实供述自己罪行,自愿认罪认罚,部分涉案款物已追回。依法判决被告人马赞福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十万元,追缴违法所得及孳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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