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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强调,群众投诉奇葩证明必须在半月内答复

2018-09-06 13:32:00 来源:正义与法制网 浏览:4792

司法部副部长熊选国5日介绍,当群众到政府部门、司法机构办事遇到“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等问题的时候,可以直接进入中国法律服务网“群众批评——证明事项清理投诉监督”栏目,然后进行投诉和举报。司法部要求地方在15天内反馈,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至20天。

  司法部今日举行新闻发布会。有记者问,新开通的证明事项清理投诉监督平台在“减证便民”方面会发挥哪些作用?

  对此,熊选国表示,司法部作为这次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牵头单位,积极部署开通证明事项清理投诉监督平台,这个平台在“减证便民”方面主要有以下四大作用:

  一是接受投诉。当群众到政府部门、司法机构办事遇到“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等问题的时候,可以直接进入中国法律服务网“群众批评——证明事项清理投诉监督”栏目,然后进行投诉和举报。为了保证投诉、举报工作能够落地,司法部组织了专门人员,每天接收意见,各地方各部门也都设置了专门的管理人员。我们把接收到的投诉在线转送到各地方各部门。各地方各部门收到投诉后,要在规定的期限内向意见提请人进行反馈。以地方为例,我们要求地方在15天内反馈,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至20天。因为我们转送给地方,地方还要往下转,有可能转到县里、乡镇或者派出所,这需要一个过程。司法部作为牵头单位,会督办这些单位进行答复。对于办理及时、群众满意的予以宣传;对于长期不答复或者答复不认真的,我们要给他亮红灯或者黄灯来进行督办。

  二是听取群众对于“减证便民”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可能不是亲身经历,是他听到的或者了解到的问题,对于这些问题,我们都认真予以研究,来指导和推动“减证便民”工作。

  三是听取群众对“减证便民”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意见和建议。如果群众觉得哪一项法规或者地方规章、部门规章涉及的证明事项不合理,就可以在这个平台上提出来。涉及司法部的,我们就可以依照法定职责来启动这方面的工作。涉及地方或者部门的,我们也可以转送下去,要求有关部门和地方对这些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

  四是开通群众批评平台是我们一次有益的尝试,以后重大的法治工作,我们都要尝试接受群众监督、接受群众批评。这实际上就是落实好以人民为中心、人民当家作主的要求,更好发挥人民群众参与促进依法治国的主体作用,更好促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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