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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法界务必恪守司法为民理念捍卫公平正义

2018-06-06 10:57:25 来源:正义与法制网 浏览:3999

 5月30日,在国务院新闻办中外记者见面会上,5位从事不同司法领域工作的法官围绕“司法为民”的主题,就司法公正、执行难等话题与中外记者展开了深入的交流。

  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关注度越来越高,有记者提问:身为法官怎样才能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法官要做善听者,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和诉求时要不放过每一个细节,让老百姓真正感受到法官对于案件事实有完整充分的把握。”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中关村人民法庭庭长陈昶屹回答说,可感知的司法公正需要做到实体的公正、程序的公正和形象公正,这也意味着要将人民司法的正义性和司法的人民性相结合。“从善听、慎思、广阅、明断,到最后的反复推敲,只有审判实践中每一道工序都体现了法官的工匠精神,才能够最终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公平正义。”

  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副庭长高晓力则提到了这些年智慧法院建设对司法获得感的助力。“比如利用司法大数据分析,就能够掌握审判运行的规律和类案运行的规律,协助法官对案件分析研判,从而保证同案同判,维护裁判尺度的统一。”高晓力表示,智慧法院的建设很大程度上解决了审判权和执行权公开运行的问题,有助于每一个案件的当事人清晰感受司法权力的运行,进而消除内心的疑虑。

  两年多来,全国各级法院攻坚克难,以前所未有的力度大力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取得重大进展。“解决执行难其实就是司法为民,通过真正将老百姓的‘纸上权利 ’(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合法权益)兑现为真金白银,目的就是要让老百姓有更多的获得感和安全感。”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陈少华说。

  陈少华表示,公平正义不仅存在于一次次的判决中,更在于裁判结果兑现。随着攻坚“执行难”向纵深推进,未来还要继续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并坚持问题导向,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判第一庭庭长姜颖表示,在知识产权案件的执行中,执行难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个是停止侵权的执行难,还有一个是损害赔偿的执行难。尤其是前者,执行法官不可能每天盯住被告企业,因此停止侵权在执行时就很困难。

  如何解决这个问题?姜颖举例说,一起商标侵权案中,前案已经判决被告停止侵权,但是被告拒不停止侵权,因此当权利人再次提起诉讼时,法官就对他进行了惩罚性赔偿,“法官可以根据法律的规定对他重复侵权的行为采取惩罚性的赔偿措施,这起到了非常好的警示和惩罚的作用。”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家事审判庭庭长陈海仪说,身为从事少年家事审判的法官,办案中确实面临很多情理法的冲击。“涉及孩子、家庭有关的案件往往冲突非常尖锐。”陈海仪以少年司法为例说,我国秉持的原则和方针是教育、感化、挽救,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因而即使宣判以后,也会继续跟踪帮教,通过矫正、修正、辅导,让其能够顺利地重新回归家庭、学校和社会。

  通过少年的刑事审判树立社会主义的正能量,通过家事审判引领社会主义的家庭新风尚。陈海仪表示,“广州还构建了家事调解员、家事调查员、家事心理员三位一体的队伍,帮助家事案件中的关系修复。”


  《 人民日报 》( 2018年05月31日 04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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