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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今天发布的《江苏环境资源审判白皮书》显示,2017年,江苏法院受理环境资源一审案件3432件,同比增长72.12%,其中新收一审环境资源类刑事案件1387件,同比增长46.15%,567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管制等刑罚,判处3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22人。
据介绍,江苏设立了连云港灌河流域环境资源审判巡回法庭,建立了以灌河流域为核心,以“陆海统筹、区域联动”河海生态功能区为司法管辖范围的跨行政区划专门审判机构。通过在江苏高院、8家中院、13家基层法院成立环境资源审判庭,设立10个生态环境司法修复基地,保障了环境资源案件恢复性司法机制有效执行。(记者 丁国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