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河南项城市南顿镇齐坡村农妇李桂英的丈夫被同村5人伤害致死,随后潜逃。死者妻子李桂英随后踏上了追凶之路,前后17年,她遍访十几个省市,向警方提供线索,截至2015年底,涉案的5名犯罪嫌疑人已全被抓获。其中,齐学山、齐保山先后于1998年3月和9月被警方抓获,后被项城市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15年有期徒刑;第3名嫌犯齐金山一审被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后改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2016年9月,周口中院曾对最后落网的2名被告人齐好记、齐扩军进行一审宣判,两名被告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15年,附带民事赔偿7万余元。宣判后,李桂英等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以及两名被告人都提出上诉。
2017年1月,河南省高院认为“原审判决认定的部分犯罪事实不清”,撤销周口市中院的一审判决,发回该院重审。7月10日,周口中院就该案召开了庭前会议,确定了开庭时间,并对开庭的程序、非法证据排除、合议庭组成等问题进行了确定。
李桂英一方的代理律师付建告诉北青报记者,由于两名被告人关押在项城市看守所,且案发地是在项城,因此周口中院将开庭地点设在了项城法院。据他介绍,在法庭上齐好记表示认罪,但齐扩军称自己当时并没有参与打人,只是去拉架的。
庭审中,公诉机关认为,被齐好记、齐扩军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一人轻伤,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两名被告人及其辩护律师认为,起诉书的相关指控存在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李桂英及代理律师则认为,应以故意杀人罪追究两名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希望判处两人死刑。
此外,据付建介绍,7名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提出了赔偿要求,要求被告人赔偿死亡赔偿金、父母赡养费、子女抚养费等共计190余万元。
昨天的庭审持续到下午两点结束,法院将择期宣判。
文/本报记者 李铁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