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执行现场
中国网7月11日讯 7月10日,陕西凤县法院执行局全体干警出动,前往凤县凤州镇七里坪宝鸡某化工有限公司,执行一系列追索劳动报酬案件。
侯某等19人与宝鸡某化工有限公司追索劳动报酬系列案件执行期间,执行人员通过“总对总”及传统查询发现,该被执行企业严重资不抵债,无法一次性清偿所欠工人工资。凤县法院执行局充分贯彻谦抑执行理念,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让被执行人企业从周转资金中抽取9万余元,优先解决工人工资,剩余欠款在被执行企业生产后分期履行。但被执行企业仅仅生产一个月就因故再次停产,分期付款协议无法按期履行。
为保证工人工资能够按期给付,防止被执行企业转移财产,7月4日执行局对被执行企业所生产的1500吨磷肥予以查封。7月10日在执行干警的主持下,被执行企业变卖磷肥400吨,所得价款优先支付工人工资。(王玮 图/门延伟 田青 刘裴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