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4日上午9时多,北京市朝阳区工体西路路口。正值早高峰,人流、车流如织。人行道上的红灯虽然亮着,但不少行人看到两侧的车辆少了些,便急匆匆地穿过斑马线,带动一支“队伍”径直闯红灯。
“别走了,再闯红灯明天就要罚钱了!”站在路口的文明引导员连忙叫住闯红灯的人群。可依然有人置若罔闻,大步流星。
从6月15日起,北京市启动路口秩序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严厉打击违反交通法规行为,工体西路路口正是初期严打的46个路口之一。严打期间,对于行人闯红灯、不走斑马线等行为,将依规处10元罚款。
凑齐一拨人就过马路——一直以来,不看交通信号灯、随意穿行交叉路口的“中国式过马路”饱受诟病,频频引发关于国民素质的大讨论。近期,针对“中国式过马路”,多地展开治理行动,人脸识别、公开曝光等新技术、新办法都派上了用场。
治理过马路陋习的新招让人叫好,但也引起不少质疑。是否于法有据?是否侵犯隐私?如何避免运动式执法,从根本上解决这一交通难题?
① 用上人脸识别解决成本难题
近期,山东济南启用人脸识别系统,对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者进行抓拍。这项“黑科技”经媒体报道后,在网络上引发关注和讨论。
据济南警方介绍,人脸识别系统主要用于抓拍闯红灯的行人和非机动车驾驶者,在晚上也能清晰成像。行人被“抓了现行”,闯红灯的短视频和放大后的头像将直接曝光在路口的显示屏上,呈现在公众面前。此外,这套设备还与居民身份信息系统相连,通过人脸识别出的违法者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也将显示在电子屏上。
济南启用人脸识别系统后,一个月共抓拍6200多起行人和非机动车闯红灯违法行为。有了“黑科技”的威慑,闯红灯的行为得到了有效遏制,有一个路口每天闯红灯的人次从逾百次降到了十几次。
不只是在济南,一段时间以来,江苏宿迁、重庆江北等地也将人脸识别抓拍系统放到了路口,效果同样立竿见影。在重庆江北,人脸识别系统试运行以来,行人过街守法率从60%上升到97%以上。
除了现场曝光,闯红灯者往往还要面临着“追加”处罚。在济南,系统抓拍后,违法者信息还将通过报纸、网络等进行曝光。交警部门还会将违法行为通报到违法人的单位或社区居委会,交通违法情况与文明单位、文明个人的考核评比实现挂钩。
此前,行人和非机动车闯红灯取证较难,管理和处罚无从下手,即便处罚了,几十块钱的罚款往往也难以起到震慑作用,长此以往便造成了“中国式过马路”的交通顽疾。治理行人闯红灯之所以屡出狠招、奇招,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违法成本太低、处罚的成本太高,结果造成了“法不责众”局面。因此,人脸识别等运用新技术的治理方式,被普遍看做“对症下药”的创新手段。
② 坚持依法行政防止法外之罚
人脸识别治理闯红灯劣习的效果,让不少网友点赞。很多人认为,这是根治“中国式过马路”的好办法。与此同时,也有人质疑,这种曝光个人信息的方式,是否涉嫌泄露个人隐私?算不算法外之罚?
有观点认为,执法面前没有绝对的个人隐私,要确保隐私安全,前提是遵守法律法规。也有观点认为,曝光于法无据,曝光本身就已经闯了法律的“红灯”,侵犯了当事人的隐私权。
《道路交通安全法》对于行人违法闯红灯行为有着明确的法律约束,法律规定,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而《公安机关执法公开规定》则明确,公安机关不得向权利人以外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公开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执法信息。但是,经权利人同意公开,或者公安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可以予以公开。
曝光闯红灯者个人信息的依据,正是来自于后者。济南交警有关负责人说,在系统安装之前,曾与法制部门专门研究过个人隐私问题,得出的结论是,公共利益大于个人利益,通过曝光一部分人警醒众人,达到保障出行人员权益的目的。
而针对外界对个人隐私的担忧,多地交警部门大都引入了底线思维。其中,济南、宿迁在曝光时将闯红灯者的姓名和身份证号隐去一部分;重庆江北则只曝光照片和视频,并不涉及个人身份信息。
近年来,为了治理行人闯红灯,各地奇招频出。有的地方要求闯红灯者带上绿帽子、穿上黄马甲,协助交警维持交通秩序;有的将个人信息通报单位,或者与考驾照等其他社会行为捆绑。这些措施虽然“看上去很美”,但是否属于“法外之惩”,一直存在争议。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李显冬认为,依法行政,越权无效,权力一定要法律明确授予。民法对于隐私权的保护为原则性保护,公开必须谨慎,否则就可能侵犯隐私。
兰州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光华表示,在创新过程中,管理部门要保障程序合规,并明确执法边界。比如一些新举措要向社会提前告知,并赋予当事人申诉和救济的权利;对于收集到的违法者信息,要仅限于在执法效果追求的范围内使用,不可肆意扩大。
专家建议,对于人脸识别等信息采集行为,要提前向社会进行公告,告知公众已进入公共信息采集区域,违法行为将被拍摄并曝光,这样既满足了群众的知情权,也起到警示提醒作用;对采集的信息,要进行适当技术处理,对于不宜公开的隐私,应当遮蔽或不予公开。
③ 解决路权冲突避免运动执法
近些年来,各地处罚“中国式过马路”的新闻频频见诸报端,但大多成为有去无回的“断头新闻”。专家指出,一阵风的运动式执法,并不能实现执法的常态化,其结果只能是治标不治本。这种不确定性既伤害了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更不利于公众规则意识的建立。
记者梳理发现,近期多地针对交通的整治,也隐含运动执法的影子。路口文明是济南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治理重点之一,济南交警有关负责人表示,整治行动在“创城”的高度去实施,力度明显不一样。而盐城的“礼让斑马线”,也是该市推进“创城”的20项管理措施之一。
对于治理“中国式过马路”的诸多举措,点赞同时,应当冷静观察,以观后效。专家表示,处罚不是目的,关键是引导和规范。以前交管部门总是习惯于集中“管一阵”,过后又松懈下来。希望更多的城市能一起探讨治理良方,而不是在观望中“软执法”。突击式的执法管理虽然见效快,但去效也快。除了采取惩罚措施之外,必须要加强对公民的教育。
受访专家表示,由于交通设施的设置不合理导致的过马路难,往往是导致行人闯红灯的更主要原因。有的城市道路路网规划不合理,注重主干路建设,支路和次干路密度达不到要求,导致行人和非机动车都被汇集到主干路上;有的路口红绿灯时间分配不合理,若是按规则过马路,就得有足够强的耐心和足够快的速度。只有综合治理,解决好人与车“路权”冲突,才能从根本上破解“中国式过马路”。
他山之石
■ 德国闯红灯有高成本
在德国,并没有专门的交通警察,路段和交叉口的交通秩序完全靠交通信号灯和交通标志来引导。
德国交通的井然有序令人印象深刻,其背后是交通参与者对交通秩序的严格遵守。在德国,闯红灯的代价不仅仅是要支付一笔罚款,还会被记录在案,信用受到影响,第二年的保险费用也相应上涨。同时,各种贷款也会因此缩短还款时间,银行或许还会提高闯红灯者的贷款利率,甚至可能停止提供贷款。
此外,在柏林,市政府也对马路信号进行了特别的设计,为了减少行人等红灯时间的枯燥,柏林许多路口的红绿灯被设计成卡通小人形象。
■ 英国多种类型人行道
在英国,为了防止行人乱闯红灯,设计了不同种类的人行道。在普通街区,行人需要观察行人交通灯过马路。在交通灯变绿的同时,会发出“嘀嘀”的声音,并显示绿灯倒计时,在这个时间段行人可以通过。
在交通繁忙的街道上,街道两边有红绿灯控制设备,过街行人在按下按钮后,等待红灯变绿,行人便可通过马路。
有的地方还设有“安全岛”,即在路中间设置的一块两边有障碍物的安全地带,可以供残疾人士或婴儿车在过马路途中做短暂停留,不少行人也选择从这里通过马路。安全岛没有信号灯,只要没车或自认为车速够慢,行人就可以抢先通过。
最后一种是在学校等场所附近,会有交通疏导员站在路口,帮助老弱病残过马路。英国的交通疏导员有相当大的权力,当他们出现在马路中央并挥舞标志牌时,除了特种车辆以外的一切交通工具必须停止,让行人先过马路。
■ 新加坡优化交通体系
新加坡对交通违法行为有着明确和严格的处罚。
根据新加坡交通法规,不遵守交警或交通灯指示,或在人行横道绿灯亮时不按指示方向过马路,均为违法,警察可对行人处以20至70新元罚款。此外,如果行人所在位置50米范围内有人行横道或天桥、地下通道,过马路必须使用这些设施,否则即为违法。道路上的护栏或绿化带等隔离设施,也禁止穿过或翻越。
当然,在规范行人正确过马路方面,新加坡交通法规所规定的手段远不仅仅是处罚,政府还出台了一系列措施。
在新加坡,交通信号灯都经过测算,科学合理设置红绿灯等候时间,避免行人因等候时间过长而被迫闯红灯。大路口的交通信号灯会标出变灯剩余时间,有的还会发出不同节奏的声音,提示行人可否通过。
此外,在新加坡的主路区和主要公交车站附近,都会设有带凉棚的过街天桥,与公交车站连为一体,方便使用。十字路口和人行天桥、地下通道等交通设施,也减少了行人违法过马路的行为。
本报记者 刘 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