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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张源源) 男子从境外找人“代购”价格不菲的奢侈品手提包,入境后通过淘宝网、微信朋友圈等销售,累计偷逃税款达2720万元。昨天下午,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男子等人走私普通货物一案一审宣判,两名主犯均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1200万元。
2013年,被告人赵威(化名)认识了香港居民孙达(化名),听说孙达有办法能从欧洲等地买到价格不菲的奢侈品爱马仕品牌手提包等物品,两人合谋开始了偷逃税款走私奢侈品入境之路。自2013年底至2015年9月,孙达在境外买到物品后,采用“货标分离”的手段,将货物“人肉”带入境内,再通过快递邮寄至赵威指定地点,货品的标签、包装等也通过类似手段交给赵威。拿到货后,赵威将货品在自己的淘宝网店铺或者微信朋友圈内销售,再通过微信与孙达的妹妹对账并打款。
根据检方结合赵威销售单据和快递记录等内容确认,短短一年多的时间里,他们走私入境的货品偷逃税款达2720万元。2015年9月案发时,相关部门还在他们居住的河西某公寓内查获手提包百余个、衣物百余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