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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马艳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被告人吴东等13人涉嫌犯骗取贷款罪一案。柳州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相关被害单位、被告人吴东等13人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
柳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吴东等人利用广西中美天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操控或借用的北海新特药药业有限公司等38家公司及他人名义,以银行承兑汇票贷款、信托贷款等方式向柳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银行申请贷款。在吴东等人的授意下,被告人朱锦华等12人分工负责,在申请贷款过程中伪造相关公司财务会计报表、审计报告等,向各银行申请贷款,共取得贷款394笔420亿余元。截至2014年8月18日案发,已结清267笔312亿余元,未结清127笔108亿余元。提请法院以骗取贷款罪追究吴东等13人的刑事责任。法院将择期宣判。